二、代君受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代君受过

《三国志·吴书·孙皓传》凤皇三年注引《会稽邵氏家传》曰:“邵畴字温伯,时为(会稽太守郭)诞功曹。诞(因不白郡内妖言)被收,惶遽无以自明。畴进曰,畴今自在,畴之事明府何忧?遂诣吏自列云,不白妖言,事由于己,非府君罪。吏上畴辞,皓怒犹盛。畴虑诞卒不免,遂自杀以证之。”

《太平御览》卷二六四司法参军引《后汉书》曰:“周燕宣帝时为郡决曹掾,太守欲枉杀囚,燕数谏不听,遂杀。囚家诣阙称冤,诏遣覆考。燕谓太守曰,愿谨定文书,皆著燕名,府君但言时病而已。使收燕,燕遂死之。”(https://www.daowen.com)

这是郡佐属为郡太守受过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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