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土地承包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项促进农民致富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条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摘掉贫困落后帽子、逐步走向富裕的道路,使我国农村的社会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分配制度彻底改革。
1982年,关家村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秋罢,开始划分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的性质不变,经营管理权则被承包给农民,承包地产出的农产品在交纳国家税收和集体提留后,其余部分全归承包人所有。
当年秋收结束后,3个生产小队各自划分土地。因3个生产小队的情况不同,土地按各队的情况,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统一定产,以产带地;第二种方式,按土地优劣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然后按人口统一均分,采用何种方式由各队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生产小队,人均土地多,地质较好,方法是先核定分地人口,结合地的等级逐块评定产量,以全部土地的总产量,按分地人口平均,以产带地。首先确定分地路线,以每户抓阄的方法确定分地的序号,进行丈量。丈量完毕,地段进行总编号。第二次抓阄,把不同人口的号数各自摘开,几口几户分清楚,摘开的号数人口必须和地里确定的号数人口相符,相同人口抓相同人口的号,然后到地里去对号认领。
第九和第十生产小队的方法是把土地统一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规定划分路线,以抓阄的序号划分土地,然后由各户依次认领地块。农业税按各队的总额人均分摊。
为了方便集体建设,3个小队共留存30余亩机动地由袁保山承包经营种植。秋后按评定产量40%归集体,60%归其自己所有。到1985年,将土地收回,由农户自报进行耕种。经营耕植的方式方法与袁保山承包时一样。
1982年后的十几年里,第一轮土地承包后,关家村根据人口历年变化,在小范围内曾进行过多次调整,土地有了一定的变动。1996年起,按照土地30年不变的政策精神,直至2011年,关家村没有进行过土地调整。
关家村第一轮承包土地为540亩,农业税为1850元,承包期为15年,即1983—1997年。农民掌握了种植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产量和经济收入开始大幅提高。在承包的15年间,全村粮食总产量为388800斤,平均亩产720斤,比承包前增长60%。年人均纯收入为870元。全村年均经济收入360000元。特别是在1988年,关家村被长治县农业局评为“农业科技示范村”,玉米亩产比集体化时期增加了2.5倍。(https://www.daowen.com)
2011年,鑫源有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成立,全村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每年每人领取1000元的土地流转费。
1983年关家村第八生产小队土地承包情况表

1983年关家村第九生产小队土地承包情况表

1983年关家村第十生产小队土地承包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