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025年09月26日
二
东印度公司真正的创始不能说早于1702年,因为在这一年,争夺东印度贸易垄断权的各个公司才合并成一个独此一家的公司。在1702年以前,原有的东印度公司的生存曾经一再陷于危殆。在克伦威尔摄政时期,它的活动曾中断多年;在威廉三世统治时期,它又因议会干涉而几乎全部解散。但是,正是在这位荷兰亲王的统治时期,——那时,辉格党人成了不列颠帝国的包税者,英格兰银行创办了,保护关税制度在英国确立了,欧洲的均势最后稳定了,——仅仅是在这个时候,东印度公司的存在才由议会承认。这个表面上自由的时代,实际上是垄断企业的时代。这些垄断企业并不是根据国王的特许令建立起来,象伊丽莎白和查理一世时代那样,而是由议会核准,得到法律的承认,并且被宣布为国家的企业。英国历史上这个时代,实质上很象法国的路易-菲力浦时代,那时,旧的土地贵族遭到失败,而资产阶级只是在金融寡头或《haute finance》[“大金融家”]的旗帜下才占据了土地贵族的位置。在下院排斥平民,不让他们有代表进入下院的同时,东印度公司也排斥平民,不让他们和印度通商。这种情况以及其他一些事情,都具体说明了,资产阶级初次获得对封建贵族的决定性胜利的时候,也就是对人民实行最露骨的反动的时候。这个现象,曾迫使不只一个科贝特那样的平民作家不向未来而向已往去寻找人民的自由。
马克思:《东印度公司,它的历史与结果》。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167—1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