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的计算方法

三、折旧的计算方法

折旧的计算方法通常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我们主要介绍这三种常用的折旧计算方法。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折旧额每期是等额的。计算公式为: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以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内预计可完成的工作量为分摊标准,根据各期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各期折旧额的大小随工作量的变动而成比例变动。计算公式为:

(三)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法。是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在使用早期提得较多,在使用后期提得较少,以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年限中加速得到补偿,从而相对加快折旧速度的一种计算折旧的方法。其特点一是折旧率高,二是折旧额逐步递减,主要适用于科技含量较高的电子类固定资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允许采用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2]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作为加速折旧率,乘以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求得每期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又称定率递减法。计算公式为: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故在应用时应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低于预计残值收入,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最后两年对尚未提取的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部分采用直线法计提。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变率递减法,是以计提折旧的数额作为每年计提折旧的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年折旧率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这种方法的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余额,折旧率是一个递减分数,即以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各年数字之和为分母。例如,某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5年,其分母为15(1 + 2 + 3 + 4 + 5 = 15),以尚可使用年限为分子。

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单位一般应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算折旧。但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生产“母机”的机械工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企业及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