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总危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五章 总危机

事实上,在下个一百年里,一场大规模的总危机打击了整个大陆。我们会看到,正是这场经常被回顾的危机成为将欧洲的命运区分开来的分水岭。它的起因还需要系统地研究和分析,虽然现在它在现象上的因素已经被充分认识到了〔86〕。但是,这场总危机最深层的决定因素也许在于,这种体制的再生产机制在它能力极限的一个障碍点上“突然发作”。特别是看来很清楚,农业开垦的基本动力——曾经驱动整个封建经济前进了三个世纪,终于在土地和社会结构上越过了它的客观限度。人口继续增长,而产量却在仍能以现有技术水平利用和改造的瘠薄土地上下降,土壤由于仓促开发和滥用而被破坏。新开垦的最后剩下的土地通常质量很差,湿地或瘠薄的土壤更是难以耕作,像燕麦这类较劣的作物播种在这些土地上。另一方面,耕作过的最古老土地,由于年代太长,从它们耕作的遥远的古代起就开始衰退。还有,谷物每英亩产量的增长,常常是以缩小放牧地为代价得到的:这使得用动物耕作最终受到损害,并损及可耕农地本身的肥料供给〔87〕。因而,中世纪农业的大进步就导致它对自身的惩罚。清理森林和荒地一直没有伴随着相应的保护;在最好的时代里几乎不应用肥料,这样表层的土壤经常很快被耗尽,洪水和尘暴变得更为常见〔88〕。并且,欧洲封建经济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而多样化,导致在一些地区粮食的生产由于其他农业分支(葡萄园、亚麻、羊毛或畜牧业)的占领而减少,因此增加了对进口的依赖和由此而来的危险。〔89〕

在这种越来越危险的生态平衡的背景下,人口的扩张能够被由于歉收的第一次打击造成的过剩人口所抵消。14世纪开头那些年就遍布着这类灾难:1315至1316年是欧洲的饥荒年代。土地开始被抛弃,出生率下降,这甚至在这个时期后来袭击了这个大陆的那场大灾难发生之前就出现了。在有些地区,如中部意大利,对农民阶层的地租榨取在13世纪就已经降低了人口繁殖率〔90〕。同时,城市经济在它的发展中碰上了某些关键性的障碍。没有理由相信,建立在小商品生产之上的制造业还受到行会限制和统治市镇的城市贵族垄断的严重阻碍。但是商品交换的基本流通媒介无疑被危机抓牢了:从14世纪头几十年起,普遍的货币缺乏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银行业和商业。这种货币危机的潜在原因是隐蔽和复杂的,但是它核心的因素是生产力本身的一种客观限制。像在农业中那样,采矿业遇到了一道技术障碍,使开采变得不可能进行或造成伤害。白银的提炼,与整个城市和封建经济的货币领域系统地联系在一起,在中欧主要的矿产地带已不再切实可行和有利可图了,因为没有办法挖掘更深的矿井或提炼杂质更多的矿石。“银矿业在14世纪几乎完结了。在戈斯拉尔,有着地下水面上升的抱怨,在波希米亚矿区也有着关于水的困扰。在奥地利,这种衰退早在13世纪就已经开始。采矿活动在多伊奇布罗德(Deutschbrod)于1321年停止,在弗赖萨赫(Freisach)约于1350年停止,在布兰德斯(Brandes)[法兰西的阿尔卑斯(French Alps)]约于1320年停止。〔91〕金属的缺乏导致一个接一个国家不断降低铸币的价值成分,并形成急剧的物价暴涨。

这又接着产生了城市与农业价格关系之间加大的剪刀差〔92〕。人口的下降导致了基本生活商品需求的缩减,因而粮食价格在1320年后暴跌。相反,城市制成品和高价格货物是为领主们的消费而生产的,因而却有着相对固定和上层的顾客,变得越来越昂贵。这种矛盾的进程对贵族阶级有剧烈的影响,因为其生活方式变得越来越依赖于市镇生产的奢侈品(14世纪经历了勃艮第宫廷风格的封建大炫耀的高峰,并传播到整个欧洲),而从他们的地产上自营地耕作和农奴租役所产生的收入却不断下降。结果是领主财产的减少,这就引发了一场空前的战争浪潮,各地的骑士们企图用抢掠来补偿他们的财产〔93〕。在德意志和意大利,对掠获物的追求在一个饥荒的时代,产生了独特的领主们无组织无政府的盗匪行为:在斯瓦比亚和莱茵兰,有无情的强盗骑士(Raubritterum)和从罗马尼阿(Romagna)扩散到整个北部和中部意大利的进行抢掠的雇佣兵队长(condottieri)。在西班牙,同样的压力在卡斯提尔引发了地方性的内战,那里的贵族在王朝承续和国王权力的问题上分裂为敌对的派别。在法兰西,首先是“百年战争”,它是卡佩与勃艮第家族的内战和英格兰与法兰西之间的国际斗争的凶残性结合,弗兰德尔与伊比利亚半岛的政治军事当权者也卷了进去,将这个欧洲最富有的国家陷于无比的混乱和苦难之中。在英格兰,在法兰西大陆上最终失败的尾声是“玫瑰战争”中贵族歹徒的犯罪行为,战争这种贵族骑士风度的职责,变成了其专业性的交易,骑士服役逐步让位于雇佣兵首领和付钱进行的暴力行为。平民大众到处都成为牺牲品。

这幅凄惨的全景又雪上加霜,这种结构性的危机被紧要关头的一场大灾难——从亚洲传来的“黑死病”在1348年的侵袭——搞得过分深重。这是个来自欧洲历史之外的事件,它对欧洲历史的破坏作用有些类似于在后来几个世纪中欧洲殖民活动对美洲人或非洲人社会所造成的同样灾难[流行瘟疫对加勒比海地区(Caribbean)的影响也许可供比较]。这场瘟疫从克里米亚(Crimea)经过黑海到达巴尔干地区,像一阵台风卷过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向北曲线推进到法兰西、英格兰和低地各国,然后最终再向东转到德意志、斯堪的纳维亚和俄罗斯。由于人口的抵抗力已经减弱,黑死病夺走了这个大陆居民人口的大约四分之一。此后,鼠疫的爆发在许多地区成为地方性的。由于这些一再爆发的瘟疫,到1400年,死亡人口大约占到总人口五分之二〔94〕。结果是,正当封建经济被严重的内在矛盾所困时,劳动力又遇到了灾难性的缺乏。这些累积的灾祸在这片土地上引发了一场极为激烈的阶级斗争。被债务和物价暴涨威胁的贵族阶级,现又面对着有气无力和不断减少的劳动力。贵族阶级的直接反应是,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庄园中,或在市镇和乡村中压低工资,企图以此弥补能得到的剩余产品。紧接着黑死病之后,1349至1351年在英格兰颁布的《劳工法案》(Statutes of Labourers),是属于欧洲阶级斗争全部历史中最冷酷鲜明的剥削纲领〔95〕。法兰西1351年的敕令(Ordonnance)基本上重复了英格兰法案的类似的规定〔96〕。同年,卡斯提尔的等级会议(Cortes)在巴利阿多里德(Valladolid)集会,发布法令规定了工资。德意志的王公们不久就起而仿效:巴伐利亚在1352年推行了类似的控制〔97〕。葡萄牙的君主在二十多年后的1375年通过了《荒地分配法》(Seismarias)。然而,这种领主强化奴役身份的命令和使生产者阶级为这场危机付出代价的做法,此时遇到了猛烈的和暴力的抵抗。这常常是由受过较好教育和较富裕的农民们领导的,并激发起民众内心最深处的愤怒与激情。在长期的封建上升时代特有的被压抑的地方性斗争,在这个封建衰落时代突然被融合到广大的地区性或全国性的爆发之中,这时中世纪的各种社会已在大得多的程度上在经济和政治上一体化了〔98〕。商品交易渗透到乡村,削弱了习惯性的关系,而王家税收的出现此时在村庄里常常压倒了贵族的勒索;这两者都使得民众对领主的苛求或镇压的反抗集中化,成为浩大的集体运动。早在1320年代,弗兰德尔西部就已经成为反对它的法兰西宗主的财政勒索的一场暴烈的农民战争的舞台,并且它也反对当地贵族和教会的租税和什一税。在1358年,法兰西北部被扎克雷大起义(Grand Jacquerie)的烈火燃遍,这可能是西欧从巴高达运动以来有记载的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它是由百年战争中的军事征用和抢劫而引发的。而后在1381年,在英格兰爆发了农民起义,它是由一项新的人头税促成的,具有在所有这些起义中最为先进和彻底的目标:立刻废除农奴制和现存的法律体制。在下一个世纪,轮到卡拉布里亚(Calabrian)的农民在1469至1475年的大起义中反叛他们的阿拉冈主人了。在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的“召回”(remença)农奴起而反抗他们的贵族领主们所强加的“邪恶习惯”的传播,随后是1462年一场残酷的内战,并在1484年再度爆发〔99〕。这些只是一个从丹麦延伸到马略尔卡岛(Majorca)这个遍及大陆的现象中的主要事件。在这期间,在最发达的城市地区,弗兰德尔和意大利北部发生了自治公社的革命:在1309年,根特的小作坊主和织工们从城市贵族那里夺取了政权,并在库尔特雷打败了前去镇压他们的贵族军队。在1378年,佛罗伦萨经历了一场更为激进的起义,当时饥饿的梳羊毛工(Ciompi)(不是手工业者,而是挣工资的工人)建立了一个短期的专政政权。

所有这些被剥削者的起义都失败了(除了“召回者”运动是部分例外),并在政治上被镇压下去〔100〕。但是它们对于西欧封建主义这场大危机最后结果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对于欧洲封建主义大崩溃进行考察而得出的最重要结论之一,是与马克思主义者中被广泛接受的信念相反的:一种生产方式中的危机的特有“形象”,不是有活力的(经济的)生产力胜利地冲破落后的(社会的)生产关系,迅速地在它们的废墟上建立一种更高级的生产活动和社会;相反,生产力经常趋于停滞和退步于现存的生产关系之内,到它们自身在新的生产力能够创造出来之前必须激烈地变化和重组,并结合为一种全球性的新生产方式。换言之,在转变时代,生产关系的总的变化是发生在生产力之前,而不是相反。因而,西方封建主义危机的直接后果不是在工业或农业上迅速解放了任何新技术,这只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才出现的。它直接和决定性的后果不妨说是西方乡村中深刻的社会变化。因为这个时代暴烈的农村起义,甚至是它们的失败,都无形中导致了土地上阶级力量平衡的变化。在英格兰,农村的工资随着《劳工法案》的颁行显著下降,而在农民起义之后则开始上升,其上升曲线一直持续到整个下一个世纪〔101〕。在德意志,同样的进程是明显的。在法兰西,百年战争造成的经济混乱使生产的所有因素都脱离了正常秩序,因而工资最初仍是相对稳定的,以适应于产量水平的降低;但甚至在那里,工资在这个世纪末也开始可以觉察到在上升〔102〕。在卡斯提尔工资水平在黑死病之后的1348至1358年这十年中增长到4倍〔103〕。封建生产方式的总危机决没有使乡村中直接生产者的状况恶化,它是以改善他们的状况和解放他们而结束的。事实上证明它是西方农奴制瓦解的转折点。

形成这种极其重要的后果的原因无疑是可以找到的,首先和最重要的就是在这个考察的开头所强调过的封建生产方式的双重结合。最重要的是在中世纪的政治实体中,被最高权力的分散化在结构上得到保护的城市部分,此时已发展为能够决定性地改变农村部分阶级斗争后果的关键〔104〕。西方中世纪晚期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地理位置就表明了这点。实际上,每次它们都发生在有着强大的城市中心的地带。在这些民众起义中,城市在客观上起了催化作用:布鲁日(Bruges)和根特在弗兰德尔,巴黎在法兰西北部,伦敦在英格兰东南部,巴塞罗那在加泰罗尼亚。大城市的存在总是意味着向周围农村市场关系的辐射,而在一个转变的时代,正是这种半商品化农业的性质与农村社会结构的矛盾最为尖锐。在英格兰东南部,在受到农民起义影响最大的地区,无土地的仆役和劳工的人数实际上已超过了佃农〔105〕。农村手工业者在弗兰德尔的战争中起了突出作用。巴黎和巴塞罗那地区分别是法兰西和西班牙经济上最先进的地区,也是两个国家商品交易比重最高的地区。加之,城市在那个时代农民起义中的作用不只局限于对它们的邻近地区起到打破传统的领地秩序的影响。这些市镇中还发生过许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积极支持或援助农村的起义,不管是出自下层自发的民众同情心,还是出自上层城市贵族为自己利益的打算。伦敦的贫穷平民用社会性的团结一致鼓舞了农民起义,而富裕市民以艾蒂安·马塞尔(Etienne Marcel)为首的巴黎市政权则给予扎克雷起义以有策略的援助,以达到他们自己的政治目的。巴塞罗那的商人们和行会与“召回”农奴起义保持距离;但是布鲁日和伊普雷(Ypres)的工匠们与沿海地区弗兰德尔的农民们是天然的同盟者。这样,既在客观上并常常是又在主观上,城市影响了这个时代重大起义的特点和进程。

但是,这些城市对国家命运的干预不只是或者说不主要是在这些趋于爆炸性的形势中,它们在社会表面上平静的情况下也从未停止这种干预。在西方,相对密集的市镇网络对乡村的社会力量的平衡发挥了持续不断的有吸引力的影响。因为一方面,正是市场中心的兴盛使得不满的农民逃脱农奴制有了一种持久的可能性。德意志的谚语Stadtluft macht frei(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对于整个欧洲的城市政府是一条规则,因为逃跑的农奴对于城市制造商是一种无条件的劳动力输入。另一方面,这些市镇的存在给予好战的贵族将他们的收入兑现为货币形式以持续的压力。领主们既需要现金,又在一定限度之外不能冒把他们的农民大批驱赶为流浪者或城市雇佣劳动者的危险。因此,他们被迫接受了对地产上奴役性束缚的普遍放宽。结果是,在西方缓慢但稳步地将租役折算为货币地租,并越来越多地将自营地出租给农民佃户。这个进程在英格兰发展得最早和程度最高,在那里,自由农民的比例一直相对较高,奴役性习惯保有权悄悄地在1400年左右转化为非奴役性租约,并且被奴役小农也转变为公簿持有农〔106〕。在下一个世纪,经历了也许是英格兰农民实际总收入的实质性上升,并与其中社会分化的急剧性明显地结合在一起,在此期间,富裕的自耕农阶层在许多村庄获取了控制权,而工资劳动者则遍布于乡村。在农业中人力短缺仍十分严重,但耕地面积缩小了,农业地租金下跌了,谷物价格下降而工资上升了,幸运如果说是短暂的,那对于直接生产者却是关键性的〔107〕。贵族的反应是越来越多地转向畜牧业,以供应在新的制呢市镇发展起来的毛纺织工业,为此已开始了一场圈地运动;并且,以通过付薪金的扈从和雇佣的武力的复杂体制缔结的“契约”与“特许状”而得名的15世纪“变质封建主义”(bastard feudalism)〔108〕,以约克家族一兰开斯特家族(Yorkist-Lancastrians)战争为主要活动舞台。这个新的关键时期也许对骑士阶级更为适宜,因为他们从这种家臣制度中比从传统的权贵方面更能获益。

这种折算的进程在英格兰采用了从劳役到货币地租这种直接转变的形式。在大陆上,从劳役到实物地租,然后变为货币地租,是个一般要缓慢一些的变化过程。这在法兰西是确实的,那里百年战争的最终影响是让农民拥有了小块土地,在德意志西南部也是如此〔109〕。法兰西模式具有两个独特之处。领主们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经常地依赖于直接出售农奴解放权,以从这种转变中获取最大限度的直接利益。同时,迟到的王家司法和罗马法合起来,使农民在解放后的土地保有权比在英格兰可以更安全地继承,这样小土地所有权终于深深地扎下了根;而在英格兰,乡绅能够防止这一点,使公簿持有的租约成为不牢靠和临时性的,因而使得在较晚时期能较容易地将农民从土地上驱逐出去〔110〕。在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的“召回”农民反对“六条邪恶习惯”的斗争最终以1486年的《瓜德罗佩(Guadelupe)法令》而告结束,阿拉冈的斐迪南(Ferdinand of Aragon)由此正式把他们从这些负担下解放出来。他们得到了他们小块土地的稳固占有权,而他们的领主则保留了对他们的司法权和法律权利;为了阻止这种叛乱的榜样,那些参加“召回者”起义的人同时被君主处以罚金〔111〕。像在英格兰那样,卡斯提尔地主阶级在14世纪对劳动力短缺的反应是广泛地将土地转变为绵羊牧场,此后它就成为这个“高原”(Meseta)上农业的占统治地位的部分。羊毛生产普遍成为领主解决农业危机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欧洲的产量在中世纪晚期也许增加了大约3到5倍〔112〕。卡斯提尔的情况是,教会附属地的农奴制不再有很多经济上的合理性,在1481年托莱多(Toledo)的等级会议上最终准许农奴有权离弃他们的领主,从而废除了他们的隶属性束缚。在阿拉冈是另一种情况,在那里,畜牧业从来没有很大的重要性,城市是弱小的,并存在着更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压迫性的庄园制度在中世纪晚期没有被严重动摇,教会属地农奴制仍很牢固〔113〕。在意大利,各城市公社几乎总是有意识地与领主司法权作斗争,在它们的城郊居民中将领主的职能和地主分离开来。例如,波洛尼亚(Bologna)早在1257年就鸣钟宣告解放它的农奴。事实上,到14世纪,早期农奴制在意大利北部差不多已普遍消失了,这比在法兰西或英格兰的相同进程要早两到三代人〔114〕。这种早熟性只是证实了这个规律,即市镇的消融作用从根本上确保了农奴制在西方的瓦解。在意大利南部是另一种情况,那里贵族的地位占了压倒性优势,14世纪灾难性的人口减少导致了贵族相互残杀的无政府状态和领主司法权的一个新高涨。将耕地转变为牧场在广泛实行,大地产的面积在增长。1470年代卡拉布里亚的起义,不像在西欧所有其他农村起义中实际发生的那样,没有任何城市的响应;农民阶层没有得到自由,乡村陷于长期的经济萧条。而另一方面,在北部意大利,城市早期和绝对的优势,促进了第一批大规模利用工资劳动者的商品农业形式的出现,以伦巴底地区为先驱,发展出了短期租约和分成制佃农,这种现象开始缓慢地向北越过阿尔卑斯山,传播到法兰西西部和南部、勃艮第和尼德兰东部,经历了一个世纪之久。到1450年,在法兰西、英格兰、西部德意志、北部意大利和西班牙大部分地区,由奴役劳动耕种自营地已经是过时之事了。

〔1〕在年代上,这个法律定义要比它所指的实际现象出现得要晚得多。它是一个由罗马法法学家在11到12世纪时发明的定义,在14世纪被广泛应用。见马克·布洛克,《法国农村史的根本特征》(Les Caractères Originaux del'Histoire Rurale Francaise),巴黎,1952年,89—90页。我们将会一再遇到这类法律编纂滞后于经济与社会关系的例子。

〔2〕封君权(liegeancy)在术语上是指一种封建效忠形式,它位于所有其他效忠关系之上,用于一个封臣向许多封主效忠的情况。实际上,封君领主不久就成为任何封建上级的同义语,而封君权则丧失了原来的与特定的定义。马克·布洛克,《封建社会》,(伦敦,1962年),214—218页。

〔3〕恩格斯经常正确地强调农村公社,即由公共土地和三田轮作制组合而成者,对中世纪农民阶层状况所产生的社会后果。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到,正是它们,“使被压迫阶级即农民甚至在中世纪农奴制的最残酷条件下,也能有地方性的团结和抵抗的手段,而这两种东西无论在古代的奴隶那里或者在近代的无产阶级那里都没有这样现成”,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选》,伦敦,1968年,575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3页。——译者)。恩格斯根据的是德国历史学家毛勒(Maurer)的著作,错误地相信这些时间追溯到最早的“黑暗时代”的公社是“马克(mark)联合体”,事实上后者是晚期中世纪的新事物,首先出现在14世纪。但这个错误不影响他本质上的论证。

〔4〕在结构上,中世纪庄园根据它内部的这两种组成部分之间相对的平衡而各有不同。在一个极端,有些地产完全用于自营地耕作,例如西斯特(Cistercian)教团的“农场”由俗人教团的教友耕种;而在另一个极端,有些地产完全出租给佃户农民。但是典型形态通常是庄园自营农场与租佃地的一种结合。其中有着各种不同的比例。“这种庄园和它的收入的双重组合是典型庄园的标志。”M·M·波斯坦(Postan),《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The Mediaeval Economy and Society),伦敦,1972年,89—94页。

〔5〕这种体制的基本特点在B·H·斯里舍·范·巴特(Slicher Van Bath)的《西欧农业史》(The Agrarian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伦敦,1963年,46—51页,有很好的论述。领地领主权不存在的地方,如在英格兰大多数地方那样,在一个单独的村庄中多重的庄园就会给予农民公社以自行调整的很大活动余地。见波斯坦《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117页。

〔6〕卡尔·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Pre-Capitalist Formations),伦敦,1964年,77—78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0页。——译者)。

〔7〕在利凡特(Levant)的十字军国家通常被认为最接近于一种完善的封建制度。欧洲封建制度的海外建构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白手起家(exnihilo)创造的,因而被认为是一种格外系统化的司法形式。恩格斯与其他人一道,对这种独特性评论说:“封建主义是否曾经和它的概念相适应呢?它在西法兰克王国奠定了基础,在诺曼底为挪威侵略者进一步发展,在英格兰和南意大利为法国的诺曼人所完善,而它最接近于它的概念是在短命的耶路撒冷王国,这个王国在《耶路撒冷法典》中遗留下了封建制度的最典型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选》(Selected Correspondence),莫斯科,1965年,484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7页《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5年3月12日)》——译者)。但即使十字军王国的现实实践,也从未与它封建的法学家的法律法典相符合。

〔8〕A·D·柳勃林斯卡娅,《西欧封建主义早期类型与罗马—日耳曼综合体问题》,《中世纪》,第31卷,1968年,9—17页;乌达尔佐娃与古特诺娃,《欧洲地区封建主义的起源》(Genezis Feodalizma v Stranakh Europy),第13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莫斯科,1970年。这个类型学问题较早时由波尔什涅夫(Porshnev)在他的《封建主义与人民群众》(Feodalizm i Narodni Massy)中简短地提起,见上书,507—518页。乌达尔佐娃与古特诺娃的论文是谨慎和经过认真思考的,甚至在它特有的结论也不能总被接受之处也是这样。作者们将早期中世纪的拜占庭国家看作变种的封建主义,并让人难以赞同地确信这一点。

〔9〕新近探讨蛮族之后的高卢出现的封建主义时,指出了5种地区性的亚类型,见A·Ya·舍夫连科《论封建主义起源的类型》,(K Tipologil Genezisa Feodalizma),载《历史问题》(Voprosy Istorii),1971年1月,97—107页。

〔10〕在整个欧洲,封建关系的传播在每个主要地区之内在地理上总是不均衡的。在各处的山区地带,都抵制庄园组织,推行它有着固有的困难,维持它又不能在多石和贫瘠的高原上获利,因而山区易于成为贫穷但是独立的农民公社的保留藏匿之地,它们在经济上和文化上比它们下面封建领地化的平原更为落后,但是通常在军事上它们有能力保卫自己荒凉的要塞。

〔11〕日耳曼人的自主地总是与罗马人的财产区分开来的,因为在村庄的公社土地拥有制和个人土地拥有制之间的转变形式中,它们是一种典型的私有财产,仍然典型地从属于公社内部的习惯性义务和轮换制,并且不能自由出让。

〔12〕布洛克对这个时代的描述在《封建社会》的第一部分中,确实是著名的;关于城堡的传布,见布特吕什,《领主制和封建制》,第2卷,巴黎,1970年,31—39页。

〔13〕与这种结构相伴随的,是在整个中世纪期间法兰西南部奴隶制的更大残留;关于从13世纪起交通的重新恢复,见韦林丹,《中世纪欧洲的奴隶制》,第1卷,748—833页。如我们后面将论及的,在奴隶的存在和农奴制的不完整之间,在封建欧洲的不同地区有着一种反复出现的相关关系。

〔14〕关于卡佩王朝的行政系统,见查理·珀蒂-迪塔伊(Charles Petit-Dutaillis),《英格兰和法兰西的封建君主制》(Feudal Monarchy in England and France),伦敦,1936年,233—258页。

〔15〕洛因,《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与诺曼征服》,139、195—197、305、309—314页。

〔16〕这种贵族的政治权力也许被强调得有些太过分,如E·约翰,《英格兰封建主义和盎格鲁—撒克逊社会的结构》(English Feudaluism and the Structure of Anglo-Saxon Society),载《约翰·赖兰兹图书馆学刊》(Bulletin of the John Rylands Library),1963—1964年,14—41页。

〔17〕亨利·洛因,《诺曼征服》(The Norman Conquest),伦敦,1965年,76—77页,G·O·塞尔斯(Sayles),《英格兰的中世纪基础》(The Mediaeval Foundations of England,伦敦,1964年,210、225页,总的来说,两者都倾向于缩小盎格鲁—撒克逊与盎格鲁—诺曼的社会结构之间的政治差距。奇怪的是,塞尔斯对弗里曼的学术传统表示敬意,把它看作是对当代学术界的一个启示性的激励。弗里曼的极端种族主义当然是有记录可查的:非洲人是“丑陋的类人猿”,犹太人和中国人是“肮脏的外邦人”,而诺曼人是撒克逊人条顿族的亲戚,“他们已经进入高卢,外表披上了一层法兰西的油彩,而他们来到英格兰,又再度把它清洗掉了”(原文如此)。关于文献,可见M·E·布拉切尔(Bratchel),《爱德华·奥古斯都·弗里曼和诺曼征服的维多利亚时代解释》(Edward Augustus Freeman and,the Victorian Interpretation of Norman Conqnest),伊尔弗拉库姆,1969年。但是这可以不必一提地忽略过去,因为他的中心思想是英格兰历史神秘的“不中断的戏剧”,与欧洲大陆革命性的断裂正相反,仍是被广泛和狂热地相信着。从10世纪到20世纪,这个珍爱的意识形态主题——英格兰的神圣的“连续性”,一直以梦幻般的坚信在大多数当地的历史学文献中反复出现。莱昂以典型的信条总结了他那本严肃有用的书:“在制度史领域,连续性是英国历史的基本论题。”《诺曼征服》,195页。

〔18〕关于征服后军事制度的讨论,见J·O·普雷斯特维奇(Prestwich),《盎格鲁—诺曼封建主义和连续性问题》(Anglo-Norman Feudalism and the Problem of Continuity),载《过去和现在》,26号,1963年11月,35—57页,这是对狭隘地方主义和沙文主义的连续性神话的一个有益批判,还有沃伦·霍利斯特尔(Warren Hollister),《1066年:封建主义革命》(1066:the Feudal Revolution),载《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第73卷,第3号,1968年2月,708—723页,它提供了对这个问题争论的一个简短的历史性综述。

〔19〕庄园法庭当然是发达的,并且中世纪的英格兰领主们的实际经济权力确实不比他们在大陆上的同等者少,如希尔顿所强调的。R·H·希尔顿,《一个中世纪社会:12世纪末的西密德兰》(A Mediaeval Society:The West Midlands at the End of the Twelfth Century),伦敦,1964年,237—241页。

〔20〕西德尼·佩因特(Sidney Painter),《封建君主们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Fendal Monarchies),伊萨卡,1954年,85页。

〔21〕“领主制的不断交互作用的趋向”(Die Herrschaftsformen gehen Kontinuierlish in einander über)——这个巧妙的用语是沃尔特·施莱辛格(Walter Schlesinger)的创造。见《日耳曼—德意志制度史中的领主和仆从》(Herrshaft und Gefolgschaft in der germanischdewtschen Verftassungsgeschichte),载《德意志中世纪制度史文献》(Beiträge zur deutschen Ver fassungsgeschichte des Mittelaters)第1编,哥廷根,1963年,32页。

〔22〕杰弗里·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longh),《现代德国的起源》(The Origins of Modern Germany),牛津,1962年,136—140页,是经典性的论述。

〔23〕巴勒克拉夫,《现代德国的起源》,175—177、189—190页。

〔24〕菲利普·琼斯(Philip Jones),《中世纪意大利的农业发展》(The A-grarian Development of Mediaeval Italy),载《第二次经济史国际会议文集》,巴黎,1965年,79页。

〔25〕关于这整个的演进过程,见丹尼尔·韦利(Daniel Waley),《意大利城市共和国》(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伦敦,1969年,12—21、56—92页。

〔26〕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Ecomomy and Society),纽约,1968年,第3卷,1308—1309页;丹尼尔·韦利,《意大利城市共和国》,182—197页。民众(popolo)机构出现的核心原因是贵族阶层在财政上的勒索;见J·莱斯托夸(Lestocquoy),《市民阶级的起源》(Aux Origines delaBonrgeoisie),巴黎,1952年,189—193页。

〔27〕J·维桑·维韦斯(Vicent Vives),《15世纪的领地史》(Historiade los Remensas enelSigloⅩⅤ),巴塞罗那,1945年,26—37页。

〔28〕J·维桑·维韦斯,《西班牙经济史手册》(Manualde HistoriaEconomica de España),巴塞罗那,1959年,120—123页。

〔29〕路易斯·德·瓦尔德维拉诺(Luis De Valdeavellano),《西班牙史》(Historia de Espana),马德里,1955年,Ⅰ/Ⅱ,293—304页。

〔30〕C·桑切斯-阿尔博诺斯,《西班牙中世纪制度研究》(Estudios sobre Las Institnciones Medievales Españoles),墨西哥,1965年,797—799页。

〔31〕埃琳娜·洛里(Elena Loarie),《一个为战争组织起来的社会:中世纪西班牙》(A Society Organized for War:Medieval Spain),载《过去和现在》,第35号,1966年12月,55—66页。这篇文章对西班牙中世纪历史学研究的主要线索的某些方面提供了一个充实的总结。

〔32〕G·杰克逊(Jackson),《中世纪西班牙的形成》(The Making of Mediaeval Spain),伦敦,1972年,86—88页。

〔33〕A·H·德·奥利韦拉·马克斯(de Oliveira Marques),《葡萄牙中世纪社会》(A Sociedade Medieval Portuguesa),里斯本,1964年,143—144页。

〔34〕阿尔曼多·卡斯特罗(Armando Castro),《葡萄牙与那个时代的欧洲》(Portugal na Europa do sen Tempo),里斯本,1970年,135—138页。

〔35〕在一段著名的评论中,赫克舍尔(Hecksher)曾经说:“次要国家”没有权利指望它们的历史被普遍研究。他认为,“每项历史研究都应该导致发现普遍规律,或是分辨出一种主要的发展机制”,他认为,像瑞典这样的国家的发展的重要意义,只是限于丰富并确认一种更广泛的国际模式,其余的在效用上可以忽略:“让我们不必把科学的任努搞得复杂化。”[E·赫克舍尔,《铁的历史的伟大一章:瑞典的垄断》(Un Grand Chaptier de L'Historie du Fer),载《年鉴》(Annales)第14号,1932年3月,127页。]事实上,历史科学的任务不能被认为,如果一个地区与其被公认的许多范畴相矛盾时,就可以将它忽视而置之不理。斯堪的纳维亚的发展不只是一个特殊的范畴,可以任意加在一个社会结构的数目可多可少的目录之中,相反,它是非常背离有关欧洲封建主义所有主要理论的一般训条的,不管是在中世纪还是近代早期。

〔36〕也许分别源自哥得兰(Götland)和波恩霍尔姆(Bornholm)。

〔37〕新近有关非斯堪的纳维亚语言的一个有力论述是格温·琼斯(Gwyn Jones),《北欧海盗史》(AHistory of the Vikings),牛津,1968年,145—155页。科恩认为,出征队制度(hirdh)是后来在10和11世纪盎格鲁—丹麦人的创新,随后再传回到斯堪的纳维亚。这是个独有的观点,见《日耳曼人扈从制度的限度》(Die Grenzen der germanischen Gefolgschafe),43—47页。

〔38〕P·H·索耶(Sawyer),《北欧海盗时代》(The Age of Vikings),伦敦,1962年,125页。这是这整个论题最认真和有说服力的研究,虽然它关于斯堪的纳维亚人在故土的社会结构说得最简短。

〔39〕见吕西安·缪塞,《入侵,对基督教欧洲的第二次攻击(7到11世纪)》(LesInvasions:Le Second Assant contre L'Europa Chrétiennes,Ⅶe-Ⅺe Siècles),巴黎,1965年,115—118页。约翰内斯·布伦斯泰德(Johannes Bronsted),《北欧海盗》(TheVikings),伦敦,1967年,31—36页。与之类似,虽然讨论得不那么充分。

〔40〕E·J·布朗伯格(Bromberg),《威尔士与中世纪奴隶贸易》(Wales and the Mediaeval Slave Trade),载《观察》,第17卷,第2号,1942年4月,263—269页。他考虑到了在爱尔兰海区域北欧海盗的作用,并对早期中世纪基督教会对这种贸易的态度作了一些强有力的指责与判断。

〔41〕琼斯,《北欧海盗史》,148页。对斯堪的纳维亚奴隶制最充分的论述是由P·富特(Foote)和P·M·威尔逊(Wilson),《北欧海盗的成就》(The Viking Achievement,伦敦,1970年)65—78页中提供的。这本著作正确地强调了奴隶劳动对于北欧海盗社会经济与文化成就的关键重要性,78页。

〔42〕吕西安·缪塞,《中世纪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民》(Les Peuples Scandinaves allMoyen Age),巴黎,1951年,87—91页:对于仅限于其他西方语言的那些著述而言,这部优秀的著作远超过其他有关中世纪斯堪的纳维亚的最好论述。缪塞提到,甚至在挪威和冰岛,在那里有着分散的定居地和季节性放牧迁徙的草原农业,有一个扩展的“邻接的”社会来重新分配可耕土地和分享草原地。还有对斯堪的纳维亚的“奥达尔”(odal)土地保有制和它的多重社会含义的极为有趣的讨论,见A·古列维奇(Gurevich),《中世纪盛期关于财产的表述和态度》(Représentations et Attitude à L'Egard de la Prepriète pendant le Haut Moyen Age),载《经济、社会与文化年鉴》,1972年5—6月,525—529页。“自由地”(allod)这个用语可能在语源学上与“odal”有换位构成的联系;总而言之,自主地的所有权的界限是以一种极端的形式,由北欧海盗的“odal”拥有权所表明的。

〔43〕琼斯,《北欧海盗史》,148页。

〔44〕他们从海上发动一场成功的封建侵略的本领,当然是借助于他们的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出身。

〔45〕在冰岛奴隶制最后消失是在12世纪,在丹麦是在13世纪,在瑞典是在14世纪。富特与威尔逊:《北欧海盗的成就》,77—78页。

〔46〕埃里克·伦罗特(Erik Lönroth),《波罗的海国家》(The Baltic Countries),载《剑桥欧洲经济史》,第3卷,剑桥,1963年,372页。

〔47〕富特与威尔逊,《北欧海盗的成就》,88页。

〔48〕缪塞,《中世纪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民》,278—280页。Frälse的意思是“自由人”,原来是“奴隶”的反义词,当时它在习惯上应用于“bondi”这个农民阶级。这个词的语义变换为概指贵族的特权,相当于加在农民头上的义务,集中表现了中世纪晚期斯堪的纳维亚的整个社会发展。见富特与威尔逊,《北欧海盗的成就》,126—127页。

〔49〕13和14世纪瑞典的土地法律,显示出一个在许多方面仍然与塔西佗在1世纪时对德意志的叙述中的描写惊人类似的社会。其间,两个主要的不同之处是部落的消失和一个中央国家政权的存在;K·维雷尔(Wuhrer),《瑞典的地方权利与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Die schwedischen Landschaftsrechte und Tacitus'Germania),载《萨维尼基金会法律史期刊》(德国部),第89期,1959年,1—52页。

〔50〕这些限制为奥斯卡·比耶林(Oscar Bjurling)所强调,见《古代瑞典的农业政策概况》(Die ältere Schwedische Land wirtschaftspolitik im Überblick),载《农业史和农业社会学杂志》(Zeitschrift für A-grargeschichte and Agrarsoziologie),Jg 12,Hf1,1,1964年,39—41页。但是它们没有改变小土地所有农民阶层的根本重要性,从任何方面比较而言都是如此。

〔51〕关于佩尔·布拉厄(Per Brahe)的这句名言的影响,见E·赫克舍尔,《瑞典经济史》(AnEconomic History of Sweden),美国坎布里奇,1954年,118页。

〔52〕迈克尔·罗伯茨(Michael Roberts),《早期瓦萨王朝》(The Early Vasas),剑桥,1968年,38页。吕西安·缪塞,《中世纪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民》,265—267页。

〔53〕对封建生产方式的动力的充分认识,是近几十年来中世纪史学最重要的收获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时,莫里斯·多布(Maurice Dobb)在他经典之作《资本主义发展研究》(Stud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中能够一再写道:“低水平的技术”、“土地上的贫乏产量”、“封建主义作为一种生产体系的无效率”、“那个时代劳动生产率的停滞状态”(伦敦,1967年再版,36、42—43页)。尽管恩格斯有过告诫,这样的观点在那时大概在马克思主义者中广为传播,虽然应当提到,罗德尼·希尔顿特别对此持有异议,批评多布的“一种认为封建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和社会体制,一直并且不可避免是落后的倾向……在实际的现实中,直到约13世纪末,封建主义从整体上是一个发展着的体制。在9世纪甚至更早,在生产方法上有许多技术革新,是古典古代方法基础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巨大面积的森林和沼地被开发耕种,人口增加了,新的市镇建立起来,一种有活力的和进步的艺术和知识生活在西欧所有文化中心都可以发现。”(《现代季刊》,第2卷,第3号,1947年,267—268页)今天,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作者,都会同意萨瑟恩在谈到“这些世纪的秘密革命”时所作的总括性的强调,见他在《中世纪的形成》12—13页中有关这个时期欧洲的发展对于世界历史的重要意义的评论。

〔54〕林恩·怀特的书《中世纪的技术和社会变革》,伦敦,1963年,是对封建时代发明的最长篇的研究,它精确地做到了这一点:磨和犁成为整个历史各时代的造物主。怀特对这些原始工具的拜物教和证据的处理受到了R·H·希尔顿和P·H·索耶的苛刻批评,《技术宿命论:马镫和犁》(Technical Determinism:the Stirrup and the Plough),《过去和现在》,第24号,1963年4月,90—100页。

〔55〕杜比评论说,在9世纪和10世纪,改进的犁和马挽具在欧洲农民中仍是稀有之物,而在12世纪之前用马作牵引力则没有被广泛应用:《西方中世纪农业经济和乡村生活》,21页。杜比更大的谨慎与怀特任意的联想形成了对照:他们在年代上的分歧不只是有关年代学精确性的问题,而且是有关在封建农业中技术因果关系的位置。这个要点见上面的展开论述。

〔56〕范·巴特认为,一个必须商定的比例是,自营地和份地之间的劳作量之比大约为1∶2,其目的是不耗尽被奴役小农的劳动力,并因此危及自营地本身的耕作。除非有另外的雇佣劳动力可供利用。《西欧农业史》,45—46页。东欧的经验看来不能证实这种假设,如我们将看到的,那里的劳役能够比在西欧繁重得多。

〔57〕布洛克在一篇著名的论文中探讨了后者的出现和重要性:《水磨的出现和胜利》(The Advent and Triumph of the Water-Mill),现重印于《中世纪欧洲的土地和劳动》(Land and WorkinMediaeval Europe),伦敦,1967年,136—168页。“使用税”(banalités)在10和11世纪被专门采用,它是在庄园制度建立后,在领主的强制勒索下随后出现的。

〔58〕《资本论》第3卷,860—861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98页。——译者)马克思所指的是追溯到资本主义出现之前的整个时代。

〔59〕杜比,《战士和农民》,266—267页。

〔60〕M·波斯坦,《英格兰》,载《剑桥欧洲经济史》(The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第1卷,《中世纪的农业生活》(The Agrarian Life of the Middle Ages),602页;《中世纪经济与社会》,124页。

〔61〕《资本论》,第3卷,774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94页。——译者)

〔62〕希尔顿,《1381年之前英格兰农民运动》(Peasant Movements in England before 1381),载卡勒斯-威尔逊(Carus Wilson)编,《经济史论文集》(Essays in Economic History),第2卷,伦敦,1962年,73—75页。马克思强调这种规律性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生产方式的凝聚力的必要性:“在这里,并且到处都一样,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且要把习惯和传统对现状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下来。撇开其他一切情况不说,只要现状的基础即作为现状的基础的关系的不断再生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取得了有规则的和有秩序的形式,这种情况就会自然产生;并且,这种规则和秩序本身,对任何要摆脱单纯的偶然性或任意性而取得社会的固定性和独立性的生产方式来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资本论》,第3卷,第773—774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93—894页。——译者)。(https://www.daowen.com)

〔63〕见杜比,《战士和农民》,213、217—221页。

〔64〕罗德尼·希尔顿:《农奴争取自由》(Bond Men Made Free),伦敦,1973年,28页。

〔65〕这些不同形式的斗争,有些是隐蔽的,有些是公开的,见希尔顿;《一个中世纪社会:12世纪末的西密德兰》,114—160页;《1381年之前的英格兰农民运动》,76—90页;《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的转变》(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载《科学与社会》,1953年秋季号,343—348页;维托尔德·库拉(Witold Kula),《封建体系的经济理论》(Théorie Econamiqut du Système Féodale),海牙—巴黎,1970年,50—53、146页。

〔66〕杜比相反地将这个时代的核心经济动力只归因于农民阶层。他的观点是,贵族在600年至1000年这个时期,通过在战争中掠夺物和土地的积累,导致了欧洲经济的发展;农民在1000年至1200年间,在一个新的和平时期中通过农业耕作的改进,导致了经济的发展,城市市民阶级从1200年起通过市镇中的商业和制造业导致了经济的发展:《战士和农民》,各处。但是这个图解式概要有些令人怀疑的匀称性,没有为他自己提供的证据所证实。战争的全面影响是否在1000年之后大为减弱,是很可怀疑的(如他在这一点上承认的,207页);而对11和12世纪领主在经济上的积极作用,杜比自己就提供了丰富的文献。另一方面,很难看出为什么贵族的军事活动在以农民劳动力为代价的情况下,会被说成在1000年之前这个时期中是有如此经济上的重要性。实际上,杜比的用语在他对每个阶段“经济动力的主要来源”的定位上有很大的摇摆不定(比较在160页和169页,与200页和237页明显矛盾的提法,在第1段中依次将原因的优先地位归于战争和耕作,在第2段中则依次归于小贵族和农民)。这些动摇不定反映了在杜比熟练的概述中的分析上的实际困难。事实上,无疑不可能将精确的经济比例归因于那个时代相互斗争的阶级的主观作用:是生产方式的客观结构确定了它们各自的活动,以敌对的社会斗争的形式表现的各种不同行为。

〔67〕见杜比的论述,《西方中世纪农业经济和乡村生活》,72—80页。

〔68〕这样的赎买通常被引进市场关系的地区中,以控制村庄的富裕农民的作为,不管在法兰西还是意大利都是如此:希尔顿,《农奴争取自由》,80—85页。

〔69〕布特吕什,《领主制与封建制》,第2卷,77—82、102—104、276—284页。

〔70〕《西方中世纪农业经济和乡村生活》,102—103页。杜比划时代的论断在这里看来说得过分了,见范·巴特对中世纪之后农业产量的估计,见后文261—262页。但是他对中世纪发展本身的重要性的强调博得了普遍的赞同。

〔71〕J·C·拉塞尔,《古代晚期和中世纪的人口》(Later Ancient and Me diaeval Populations),费城,1958年,102—113页。在这些世纪中,法兰西、不列颠、德意志和斯堪的纳维亚的人口实际上看来增长到3倍;在意大利和西班牙较慢的增长率将总的平均数拉了下来。

〔72〕R·S·洛佩斯(Lopez),《欧洲的诞生》(The Birth of Europe),伦敦,1967年,398页。

〔73〕经常表述的一个观点,用波斯坦的话说就是,这个时代的市镇是“封建海洋中的非封建岛屿”(《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212页)。这样一种描述,在城市发展更广泛的历史类型学中,与对中世纪城市的任何比较分析都是相矛盾的。

〔74〕J·莱斯托夸,《市民阶级的起源:城市贵族政府统治下的弗兰德尔和意大利城市(11到15世纪)》(Aux Origines delaBourgeoisie:Les Villes de Flandre et de l'Italie sous le Gouvernement des Patriciens,Ⅺè-ⅩⅤe Siècles),巴黎,1952年,45—51页,讨论了佛罗伦萨、热那亚和锡耶纳(Sienese)寡头统治的起源。A·B·希伯特(Hibbert),《中世纪市镇贵族的起源》(The Origin of theMediaeval Town Patriciate),《过去和现在》,第3号,1953年2月,15—77页,是这个问题最好的一般性分析。

〔75〕见盖伊·富尔坎(Guy Fourguin)的评论,《中世纪西方经济史》(Histoire Economique del'Occident Médiéval),巴黎,1969年,240—241页。

〔76〕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320—325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63—371页。——译者)。

〔77〕《资本论》,第3卷,585页(此处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77页。——译者)。

〔78〕博捷;《中世纪欧洲的经济发展》,96—100、126—130页,正确地强调了这些进步的重要性。

〔79〕洛佩斯,《欧洲的诞生》,260—261页。这一年是热那亚(Genoa)特殊的一年:收入是1275年水平的4倍,是1334年的2倍。但达到这样一个高峰的可能性仍是足够惊人的。

〔80〕韦伯,《经济与社会》,第3卷,1251—1262页。韦伯对中世纪城市的特有评论几乎总是准确和深刻的,但是他总的理论使他总是不能把握它们活力的结构上的原因。他将西欧的城市资本主义归因于邻近的民族国家之间后来的竞争,见《经济通史》(General Economic History),伦敦,1927年,337页。

〔81〕一个引起了马克思[《通信选》(Selected Correspondence),89页]和布洛克(《封建社会》,354页)都予以注意的用语。对于另一个高级教士雅克·德·维特里(Jacques de Vitry)而言,它们是“暴虐和瘟疫一般的”,见洛佩斯,《欧洲的诞生》,234页。

〔82〕珀蒂-迪塔利(Petit-Dutaillis),《法兰西的公社》(Les Communes Francais),巴黎,1947年,62、81页。

〔83〕伦敦在1327年接受了爱德华三世(Edward Ⅲ)的一份正式自由特许状;但是到中世纪后期,这个城市一般而言是可靠地附属于君主的中央政权。

〔84〕《西欧农业史》,132页。

〔85〕见欧文·帕诺夫斯基(Erwin Panofsky)的论絮热(Suger)的令人兴奋的论文,载《造型艺术中的意义》(Meaning in the Visual Arts),纽约,1955年,108—145页。

〔86〕对这场危机最好的一般论述仍是利奥波德·热尼科(Leopold Génicot),《从中世纪到近代的危机》(Crisis:from the Middle Ages to Modern Times),载《中世纪的农村生活》(The Agrarian Life of the Middle Ages),660—741页。也见R·H·希尔顿,《封建制有一场总危机吗?》(Y Eut-Il le Crise Générale de la Féodalité?),载《经济、社会与文化年鉴》,1951年1月—3月,23—30页。杜比最近批判了对于一场总危机的“浪漫”概念,根据是在中世纪最后几个世纪中确实在某些方面有着重大的文化与城市进步,见《中世纪社会:一个总体探讨》(Les Societes Médièvales:Une Approche d'Ensemble),载《经济、社会与文化年鉴》,1971年1—2月,11—12页。但这是将危机的概念与倒退混淆了。没有任何生产方式的总危机只是一种直线的衰落。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限制出现在14世纪中期萧条的最低点不但不矛盾,并且特别在市镇中经常是它不可缺少的方面。只是因为它在浪漫的文献中一直被渲染,就对一场总危机的存在提出疑问,这是不必要的。

〔87〕对在晚期封建农业中这些进程的最好讨论有许多可以在波斯坦的《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57—72页中找到。波斯坦的书专门研究英格兰,但他的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在范围上是普遍适用的。

〔88〕波斯坦,《中世纪晚期人口下降的一些经济证据》(Some Economic Evidence of Declining Population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载《经济史评论》,第3号,1950年,238—240、244—246页;范·巴特,《西欧农业史》,132—144页。这些事实是在主要的生产关系中生产力危机的明确证据。它们正是表明了马克思所说的这两者之间的一种结构性矛盾。这场危机的另一种解释,曾被多布(Dobb)和柯斯明斯基尝试性地提出过,它在经验根据上是有问题的并在理论上过于简单化。他们认为,14世纪封建主义的总危机主要是由贵族的剥削从11世纪起直线上升而引起的,这最终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农民起义,因而摧毁了旧秩序。见E·A·柯斯明斯基,《从11到15世纪英格兰封建地租的发展》,(The Evolution of Feudal Rent in England from the 11th to the 15th Centuries),载《过去和现在》,第7号,1955年4月,12—36页;M·多布,《资本主义发展研究》,44—50页;多布有更多的细微差别。这种解释看来不适合于那个时代西欧地租关系的总趋势;并且,它倾向于将马克思复杂的客观矛盾的理论曲解为只是一种阶级的意志的主观斗争。一种生产方式的结构性危机的解决总是要依赖于阶级斗争的直接干预,但是这类危机的萌发也许在一个既定的历史总体中对所有社会阶级都是意外事件,是出自其结构层次的其他方面,而不是他们自己的直接对抗。他们在展现出来的危机时期中的冲突,如我们在这场封建危机中会看到的那样,在后来决定了它的结果。

〔89〕但是这种趋势可能被夸大了。例如博捷实际上将14世纪整个经济危机缩小为农业专业化的有益进步的一个不幸的副作用,是发展中的国际劳动分工的结果,见《中世纪欧洲的经济发展》,190—209页。

〔90〕D·赫利希(Herlihy),《皮斯托亚农村的人口、瘟疫和社会变化,1201—1450年》(Population,Plague,and Social Change in Rural Pistoia,1201—1450),载《经济史评论》,第18卷,第2号,1965年,225—244页。用文献说明了在托斯坎尼的这种现象。另一方面,对西欧作为一个整体而言,意大利中部的农村经济是相当不典型的。从皮斯托亚的情况去总结地租关系是不明智的。应当指出,在托斯坎尼过分剥削的后果是农民不生育,而不是起义。

〔91〕范·巴特,《西欧农业史》,106页。

〔92〕见H·米斯基明(Miskimin),《14与15世纪英格兰的紧缩力量:货币运动和市场结构》(Monetary Movements and Market Structure:Forces for Contraction in Fourteenth and Fifteenth Century England),载《经济史期刊》(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第24期,1964年12月,第2号,483—490页;热尼科,《从中世纪到近代的危机》,692页。

〔93〕关于贵族收入的危机,见富尔坎的讨论,《中世纪西方经济史》,335—340页。

〔94〕拉塞尔,《古代晚期和中世纪的人口》,131页。作为对传统解释的反抗,在现代历史学家中流行着不赞同关于14世纪的流行病对欧洲经济和社会影响的强调。用任何比较标准而言,这种态度在比例的意识上显出有奇怪的缺陷。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合起来的后果所造成的生命损失远少于黑死病。甚至难以想像,在以后的时代中,欧洲在两代人的时间内总人口净损失百分之四十会是什么后果。

〔95〕“鉴于我们的主人国王近来发布的敕令,并经过他的谘议会中高级教士、伯爵、男爵和其他人的同意,以反对仆役们的恶行。他们懒惰,在这场瘟疫之后没有过高的工资就不愿服务。有这类行为的仆役,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必须强使服务,接受他们应服务的那个地方在本国王临朝第二十年或五六年之前惯常的薪金和工资,以这类行为拒绝服务的那些仆役们应受到人身监禁的惩罚,……这些仆役不理会这道敕令,而只图安逸并特别贪婪,除非他们有相当于二十年或更早以前通常得到的衣食和工资的两倍或三倍,就拒不为贵族们和其他人服务,给贵族们造成很大损害,并且使所有的民众贫穷。”A·R·迈尔斯(Myers)编,《英国历史文献》(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第4卷,1327—1485年,伦敦,1969年,993页。这个法案适用于所有那些没有足够的土地维持生计的人,强迫他们以规定的工资为领主们工作;因而它同样打击了小土地拥有者。

〔96〕E·佩鲁瓦(Perroy):《14世纪的危机》(Les Crises du ⅩⅣe siécle),载《经济、社会与文化年鉴》,1949年4—6月,167—182页。佩鲁瓦指出,在法兰西,这个世纪中期的萧条有三重决定因素:因为1315—1320年的歉收所引发的谷物危机,1335—1345年的财政和货币危机所导致的连续货币贬值,然后是1348—1350年的瘟疫所导致的人口危机。

〔97〕弗里德里希·吕特格(Friedrich Lütge),《社会与经济史中的14与15世纪》(The Fourteenth and Fifteenth Centuries in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载G·斯特劳斯(Strauss)编,《宗教改革前的德意志》(Pre-Reformation Germany),伦敦,1972年,349—350页。

〔98〕见希尔顿,《农奴争取自由》,96页以下。

〔99〕这两个地区安茹家族罗伯特一世(Robert I)统治时(1309—1343年)的那不勒斯地区和1380年代的加泰罗尼亚在14世纪已经有了严重的动乱。

〔100〕在欧洲有一个农民阶层独自成功地反抗了封建阶级。在讨论中世纪晚期欧洲大规模的农村暴动时瑞士的情况常被忽略。虽然瑞士各州的运动确实在许多方面表现了一种与众不同(sui generis)的历史经验,与英格兰、法兰西、西班牙、意大利或低地国家的农民起义有所区别,但不能将它们完全隔裂开来。它是这块大陆上同一时代的农业萧条和社会斗争的中心事件之一。它的历史重要意义在这项研究的续集《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Lineages of the Absolutist State)301—302页中讨论。

〔101〕E·柯斯明斯基,《从11到15世纪英格兰封建地租的发展》,28页;R·希尔顿(Hilton),《中世纪英格兰农奴制的衰落》(The Decline of SerfdominMediaeval England),伦敦,1969年,39—40页。

〔102〕E·佩鲁瓦,《中世纪晚期法兰西的工资劳动》(Wage-Labour in France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载《经济史评论》,第2卷,Ⅷ,第3号,1955年12月,238—239页。

〔103〕杰克逊,《中世纪西班牙的形成》,146页。

〔104〕农村的优势地位和城市自治之间结构上的相互联系在西欧封建生产方式中的关系,可以在巴勒斯坦这个充满矛盾的例子中活生生地看到。那里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十字军(Crusader)社会:有大贵族、骑士、商人、教士和手工业者,全都集中于城市(农业生产留给本地人农民)。结果是,它成为一个没有任何城市自治形式的地区,也没有出现过当地的市民等级。

〔105〕希尔顿,《农奴争取自由》,170—172页。

〔106〕R·H·希尔顿,《中世纪英格兰农奴制的衰落》,44页以下。

〔107〕M·波斯坦,《15世纪》(Fifteenth Century),载《经济史评论》第9卷,1928—1929年,160—167页,论述了这种连锁性关系。波斯坦最近提出,农民富裕程度的增长可能也在一段时期内导致了在乡村商品化水平的降低,因为农村家庭保留了更多的农产品供他们自己消费。《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201—204页。

〔108〕K·B·麦克法兰(MacFarlane),《变质封建主义》(Bastard Feudalism),载《历史研究所学报》(Bulletin of the Institute of Historical Research,20卷,1945年5—11月,161—181页。

〔109〕高桥幸八郎(Kohachiro Takahashi):《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的转变》(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am),载《科学与社会》,第16卷,第41号,1952年秋季,326—327页。从劳役租到货币租的发展在英格兰更为直接,因为这片岛屿没有经历较早在大陆上于13世纪向实物租的转变;对劳动力的榨取必然比其他地方以其原始形式存留得更长。关于英格兰在12与13世纪的振荡(租役的减轻而后又强化),见M·波斯坦,《关于劳役的年代学》(The Chronology of Labour Service),载《王家历史学会学报》(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Historical Society),第20卷,1937年,169—193页。

〔110〕M·布洛克,《法兰西农村史的根本特征》,131—133页。布洛克指出,正是因为这种农民的受保护,法兰西的领主们从15世纪起拼命争取重组大规模的自营地,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134—154页。

〔111〕维桑·维韦斯,《15世纪的领地史》,261—269页。

〔112〕博捷,《中世纪欧洲的经济发展》,210页。

〔113〕关于阿拉冈农奴制的特点和持续性,见爱德华多·德·伊诺霍萨(Eduardo de Hinojosa),《阿拉冈耕地的农奴制度》(La Servidumbre de la Gleba en Aragon),载《现代西班牙》(LaEspana Moderrea),190号,1964年10月,33—44页。

〔114〕菲利普·琼斯,《意大利》(Italy),载《中世纪的农村生活》,406—4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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