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放射性核素的毒性

3.3.1 放射性核素的毒性

毒性是指毒物造成机体损伤的性能。在一般毒理学中,常以一定时间内引起实验动物50%死亡所需的剂量或浓度(半数致死剂量或半数致死浓度,median lethal dose or 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LD50或LC50)作为衡量化学物质急性毒性的标尺。(https://www.daowen.com)

目前对放射性核素的毒性分级,一般是以AIL为基准原则,需要综合考虑引起一定危害所需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和相应的质量,既要考虑核素对人体的相对危险,又要考虑核素被吸收的难易程度。放射性核素的毒性一般分为极毒、高毒、中毒和低毒四组(级)。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单位的级别、工作场所的分区、相应核素的操作量限值、监测结果的评估等都要以核素毒性级作为依据。放射性核素的毒性分组参见GB 18871—2002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