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伙人踢出局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被合伙人踢出局

创业的过程,就是一路踩坑一路填坑的过程。万方圆的外卖小店生意越来越红火,单天最好的业绩曾经卖到2万块。有了一些利润积累以后,万方圆就有了开连锁店的打算。

当初,万方圆开店缺少资金,为了让外卖店得到更好的发展,他找了两个合伙人和自己一起经营外卖小店。而且,万方圆还慷慨地答应,三个人平分股份。

如今,万方圆要开连锁店,让“万方圆龙虾”遍地开花,连锁发展。首先就要与合伙人商议,征得他们的同意。万方圆把两个合伙人约在一起,畅谈了连锁发展的优势:“餐饮连锁经营,不仅能大大提高我们自身的业绩,还可以通过加盟等形式,借助他人的资本进行低成本扩张。可以集中进行采购、加工和广告营销,让我们取得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我不同意连锁发展,咱们只有三个人,摊子铺得太大,管理不过来。而且开连锁店风险太大,你只想着赚钱,要是赔了呢?”负责媒体运营的合伙人沫沫,不等万方圆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茬。

另外一个合伙人立刻表示,自己站队沫沫:“对,我也反对扩张,现在的收入挺好的,我们心往一处使,努力把这个店经营好就行了!做生意不能这山望着那山高,野心太大不太好!”

万方圆想努力说服他们:“市场非常残酷,要想持续生存下去,就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否则,早晚会被别人挤垮,到那个时候,要想翻身就难了……”

沫沫干脆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我们两个不同意开连锁店,少数服从多数。”

三个人的意见无法统一,外卖店其实主要是靠万方圆撑起来的,但是他却没有话语权。除了三个人持有相同的股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初因为万方圆身负巨额债务,他也相信两个合伙人,就让负责外卖店前厅的合伙人与陈老板签订合同。也就是说,万方圆不是这份协议的乙方,他虽然拥有股权,但是没有权利决定外卖店的发展规划。(https://www.daowen.com)

两个合伙人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如果万方圆一意孤行,那只能退出。面对这样的局面,万方圆果断决定,离开他亲手创办的小店,他要重新开一间真正属于自己的外卖店!

做决定容易,真的离开时,万方圆心里也有不舍。小店刚开起来时,因为没有资金,从招牌到简单装修,从桌椅板凳到后厨的锅碗瓢盆,都是他亲手一件一件添置的。他把不起眼的小店,做成了生意火爆的外卖店,却被合伙人踢出局,他有些黯然神伤。但是,他很快就调整了状态,他不想被困在这里,离开是为了去开创更广阔的天地。

而且,因为合伙人的原因散伙分家,从而造成创业失败,万方圆从中也收获匪浅。创业容易守业难,创业者挑选合伙人,以及与合伙人相处时,都需要谨慎,要有效地降低散伙风险,提高合作效率。

创业时找合伙人,必须找价值观、思想高度统一的人。所谓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不能为了钱或者资源,而忽视共同的价值观。团队成员有相同的经历,或者志同道合,这样才更容易产生凝聚力。在创业初期,这种力量是抵御困难的法宝。反之,则会对创业团队内部造成伤害。万方圆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他心存创业梦想,绝不满足于单纯经营一间小店。而其他的两个合伙人,一个只是兼职赚点外快,每个月有笔固定的收入就欢天喜地了。另外一个也没有什么大想法,安于现状,对外卖小店的收入很满意。他们阅历不同,生活的环境不同,对未来的规划存在差异,遇到问题就容易分道扬镳。

创业之初,要合理分配股权。股权分配不能失衡,有的合伙团队一家占去90%以上股份,其余股东只占1%、2%的股份,这样的合伙制度很容易导致小股东缺少归属感与工作动力,一旦遇到诱惑或困难,很容易倒戈或散伙。因此,核心股东占股至少应该大于10%,同时要避免平均分配股权。当初万方圆担心股权失衡会影响合伙人的积极性,就平均分配了股权,却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平均分配股权引发的最明显的不良后果,就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创业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但常言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分歧出现的时候,缺乏一个拥有绝对控制权的人,大家谁也不服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

合伙人相处,最好先小人后君子。很多合伙人之间反目,就是因为责权不明,而往往因为事先没有明文约定,以致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所以,应该在合伙创业之初,把责、权、利划分清楚,达成共识,最后白纸黑字写进合约里。合约则会引导我们人性中诚实、善良、积极的一面。如果去考验人性,往往会输得很惨。万方圆当初和陈老板签合同的时候,对合伙人非常信任,所以让他全权处理合同签订事宜。如果当初在协议中,约定万方圆对外卖店有管理权,就可以避免如今黯然离场的结局。

在残酷市场环境里,创业即使有了得力的合伙人,也不见得会成功。但是,处理不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创业一定会失败。找到同心同德的合伙人,是创业成功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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