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神与心理
精神和心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的心理包含心理过程和人格。前者是指在客观事物的作用下,心理活动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发展的过程。通常包括认知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三个方面。认知过程指人以感知、记忆、思维等形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性质和联系的过程;情绪情感过程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某种态度的体验;意志过程是人有意识地克服各种困难以达到一定目标的过程。后者是指个体在对人、对事、对自己等方面的社会适应行为上的内部倾向性和心理特征,表现为能力、气质、性格、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价值观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心身组织。
精神在一定层面上与心理存在着相通和交融,是个人内在力量的源泉,是个体在人类社会生活意义世界中的相互关系、超越的观念、亲身体验、自觉过程、反思能力和主观知觉的总和,处于人类心理的最高层次的水平。精神提供更高层次的智力和智慧,将情感与道德融为一体。它在整合人格的不同方面以及存在和生活方式方面起着指导作用。
关于身体(生理)—心理—精神的关系有学者用一个冰山图解释。我们能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即外在生理上的表象(身体层面)以及由心理主导的外在的行为;水平线之下才是心理层面,蕴藏着意志、情感、智力、道德观念等;而精神层面,则是更深层次的最重要的,也是人根本的“内在”本质、生命力的核心,也是人们明白为什么活着的重要部分。精神层面的完整性会影响到人整体的完整性。如图8-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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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人的身体(生理)—心理—精神冰山关系
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的身体(生理)、心理和精神相互渗透和整合。人的精神维度包含并整合躯体的、心理的、社会的要素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如图8-2所示。

图8-2 人的身体(生理)、心理、精神与社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