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士和他们的教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修士和他们的教规

教团的成长和教规的制定,自然都需要一个过程。最初,修道院(众修士之家)是偶然成长起来的;没有两所是一模一样的;而且发生了严重的弊端。可是,逐渐地,它们被置于教会的监督和纪律之下。由某某著名的修士,某一团体的领袖,为他自己的修道院制定的教规,也逐渐地为其他修道院所采用。例如巴西尔教规,原来是4世纪后半期住在小亚细亚的一个修士制定的,后来为帝国东部各地绝大多数修道院所采用。同时在西方,大多数修道院和女修道院则采用了著名的意大利修士本笃制定的本笃会规。女修道院是专为教会奉献生命和工作的众妇女之家。

巴西尔规定他的修士们必须同住、同吃、同祈祷;也规定他们必须为他们的同胞服务,尤其要照顾孤儿、穷人和病人;还要教人工作,管理学校。本笃的会规与此相似。他不仅重视宗教,也重视看书写字,用脑和手工作。他所特别强调的体力劳动是农活,但他的会规却规定修士们应做任何一种最有用的工作。从一开始,他的一部分修士就在修道院附设的男童学校任教。(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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