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等级”
封建的形式和惯例盛行一时。中世纪国家的普通类型是公国或伯国,它由一群与公爵或伯爵都有封建附庸关系的庄园,往往还有一些市镇所组成。这样一个国家的元首——公爵或伯爵——一般都有一个首都,也就是他的城堡所在,他就在此听政;还有一支由封建骑士和雇佣兵组成的小军队;有一个代表其公国或伯国内“等级”(Estates)的议会。
“等级”在这里意即社会各阶层。教士为第一等级;贵族为第二等级;其他人等有时统称为第三等级。
在“各等级”的同意下,公爵或伯爵可以制定法律、征收赋税以及治理他的领土。每个封建宗主均可颁布法律、征收赋税、铸造钱币、宣战、缔结条约以及在自己宫廷中审理案件。(https://www.daowen.com)
中世纪大多数封建国家的历史是沉闷混乱的,同样的事一再重演。然而,时代在前进,变革终于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