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改革者,约翰·加尔文
年轻的法国人约翰·加尔文(1509—1564年),在形成新教教义和组织方面,证明是一个比亨利八世或马丁·路德更有广泛影响的人。20岁时他就和天主教教会决裂了,在法国他被视为异端,因此离开家乡到瑞士避难。在日内瓦,自1536年直至1564年他死去,他一直是这个城市的宗教预言者和政治独裁者。加尔文的教义从日内瓦传遍四方。他的教义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有几个原因。首先,加尔文教比大多数其他形式的基督教更民主,因此受到很多厌倦专制政体的人的欢迎。其次,加尔文在他26岁所著《基督教原理》里陈述他的教义。它写得如此清晰简练,以至立即被誉为神学中的一部杰作,从那时起在宗教文献中一直占有显著的地位。
许多瑞士人追随了加尔文;荷兰人和一些马扎尔人也是这样。法国的新教徒胡格诺派也是加尔文教徒。在苏格兰,约翰·诺克斯引进的加尔文教被立为国教,在不列颠群岛的其他部分,它被很多人所接受。苏格兰(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加尔文教徒称为长老会信徒。清教徒和新英格兰的移民新教徒也都是加尔文教徒。(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