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新宪法

新宪法,即1787年在费城制定的联邦宪法,至今还是美国的宪法。它在形式上只有少许的变化;因为各种修正案主要是扩充和补充;但它在解释和用法上却有很大变化——由于主要朝着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方向发展,它的形态更为成熟。

得益于旧宪法的经验,1787年新宪法的制定者给予联邦政府以更大的权力,例如,收税和管制商业的权力。他们还规定将一个政府分为三个部门来代替旧的一个部门——在旧宪法下,全国政府仅由大陆会议组成。在新政府中,有一个作为立法机构的国会;同时还有一个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和一个以最高法院为首的司法部门。(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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