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等级坚持自己的权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等级坚持自己的权利 1789年,第三等级意识到它代表着国家的大多数,并在精力充沛的贵族——抛弃自己的社会阶级而与资产阶级协力一致的米拉波伯爵——的得力领导下,要求三级会议应该组织成为一个单一体——“国民议会”,在议会里每个议员都应有投一票之权,一项措施赢得多数票即予通过。第三等级的这一要求获得了第二等级中少数自由主义分子(包括拉斐特)和第一等级中相当数量的低级教士的支持,在全国范围内也获得普遍的强烈拥护。(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