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的纳粹独裁政权
阿道夫·希特勒在1933年1月被冯·兴登堡总统任命为德意志共和国总理。次年,兴登堡逝世,希特勒掌握了最高权力,自称“元首”(Fneh rer),不称总统,并把德意志共和国改名为“第三帝国”。希特勒并未废除1919年的共和国宪法,而是根本不理睬它,把众议院当作一个橡皮图章,把他的权力扩大到各邦政府之上,并把他的纳粹党或国家社会党之外的一切政党全都镇压了。纳粹党徒迫害犹太人,并威胁基督教的宗教自由。政府调整财政、工业和农业,废除工会,禁止罢工。尽管这样,德国的经济恢复依旧落在民主国家的后面。但希特勒煊赫一时。报纸、广播、剧院、电影和学校全都在政府控制之下,全都用来为纳粹作宣传。不仅如此,许多德国人赞赏希特勒对待外国的胆大勇敢。他拒绝接受《凡尔赛和约》的约束;他不再偿付协约国的赔款;他退出了国际联盟;他收复了萨尔盆地;最重要的,他夸说他将使德国伟大强盛,拥有一支庞大的陆军、一支强大的海军和一支不亚于任何国家的空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