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贸规则深度调整
(一)原有经贸规则框架面临重构
以货物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的经济全球化传统动能更趋疲弱。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受阻,主要发达经济体积极推动建立排他性保护性较强的区域贸易协定。在世界经济格局发生调整的背景下,以WTO为主导的经贸规则改革步伐放慢,难以与时俱进,成员国之间分歧逐步扩大并难以协调,在某些贸易问题的解决上无法适应新兴经济体提升话语权要求,部分成员国尤其是新兴经济体无法广泛参与设置议题。尽管WTO多数成员国已提交了改革方案,但各方立场分歧依然较大,全球多边自由贸易体系面临边缘化倾向。发达国家仍然掌握着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在WTO现代化改革举步维艰的情况下,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之间利益诉求与博弈增强。发达经济体积极推动商签高标准大型区域经贸协定,意图通过主导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遏制新兴经济体,新兴经济体积极倡导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争取自身贸易投资利益,二者博弈导致国际贸易争端和摩擦日益加剧。国际贸易主导规则是世界贸易发展的引领和基础,随着全球价值链、贸易链、供应链布局发生深刻变化,随着国际经济格局、治理格局、强弱对比发生深刻变化,以WTO为主的全球贸易规则正在受到冲击。虽然新形势下经济全球化以及推动市场更加开放的全球贸易发展趋势仍为国际贸易投资发展的主流,但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构建过程中体现出的新特点以及排他性将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贸易健康发展构成挑战。(https://www.daowen.com)
(二)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
受疫情影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民粹主义明显抬头,各国内顾和保护主义倾向进一步增强。国际经贸规则主导权之争更趋激烈。全球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逐步成为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平台,区域性多边规则的涌现成为新一轮经贸规则变革主流。当前,全球经贸治理体系面临重构,国际经贸规则正在悄然发生变化。随着主要经济体在全球经贸版图中所占的份额发生根本性转变,短期内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难以有效协调主要经济体之间的政策分化矛盾,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均有重塑当前全球经贸治理体系的动机和诉求。“加拿大—欧盟综合性经济贸易协定”(CETA)、“美墨加协定”(USMCA)、“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自贸协定签署。新的贸易合作规则显示出高度的“区域化”“高标化”“排他化”。一方面,国际经贸框架由全球一体化转向区域独立化,即贸易投资治理体系碎片化,区域治理体系逐步取代原有的规则框架,形成相对独立的自由、开放市场,并将域外经济体排除在外。另一方面,贸易规则更为严苛,部分区域贸易协议将产品从原材料开始实施原产地标准,强调劳工标准,并推行更高的服务贸易标准,将产业链局现在区域范围内,产业分工由全球转向区域。此外,在国际贸易体系重塑过程中,部分发达经济体针对中国的特殊条款跃然纸上,如部分经贸协定引入“非市场经济国家”排他性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