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诊断标准
2026年08月16日
(二)诊断标准
1.西医诊断标准
冠心病稳定性心绞痛诊断参照《稳定性冠心病诊断与治疗指南》,焦虑诊断参照《综合医院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诊断治疗的专家共识》。
2.中医诊断标准
根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定,符合心绞痛气滞血瘀证诊断标准。主症为胸部闷痛,次症为心悸、喘气、出汗、肩背部反射痛等症状,舌紫暗、并伴有瘀斑,脉弦或涩。患者主症+2项以上次症+舌、脉象即可诊断。(https://www.daowen.com)
3.纳入标准
①年龄为18~80岁;②符合冠心病稳定性心绞痛;③辨证为气滞血瘀证;④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分≥50分且<70分;⑤依从性高,能配合治疗方案的实施。
4.排除标准
①年龄<18岁或>80岁,或为妊娠期、哺乳期妇女;②重度焦虑或严重精神病患者;③活动性结核病或风湿免疫疾病患者;④射血分数(ejection fraction,EF)<35%;⑤法律规定的残疾患者;⑥合并严重瓣膜疾病或心肌病;⑦合并严重肺疾病或呼吸衰竭患者;⑧肝肾功能不全,肝酶检测高于正常值3倍或合并肝硬化,男性血清肌酐>221μmol/L,女性血清肌酐>177μmol/L;⑨严重造血系统疾病、恶性肿瘤、脏器移植患者;⑩预期寿命小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