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创世的天数

如何理解创世的天数

43.这一日——它的晚上与早晨可以按我们上面所解释的理解——重复六次之后,整个造物界得以完成。[55]第六日有早晨作为终结,开启第七日,但第七日没有晚上,因为上帝的安息不是造物。就造物来说,当它们在其他六日被造出来时,都为天使所知,天使不仅在上帝里,在万物藉以被造的真理里知道,而且在真实被造的事物自身里知道。这后一类知识是前一类知识的一种褪色的像(decolor species),构成晚上。因此在创世故事中,我们不能再认为“昼”(dies)指被造之工的形式,“晚上”指它的完成,“早晨”指另一工作的开始。[56]否则我们就必须得说,六日工作之后,上帝又创造了第七日这一造物,或者认为第七日本身并非一个造物,而这两种说法都有违《圣经》的证据。我们要这样理解,上帝所造的那日,在他每次创造时重现,但不是通过属体的时间长度重现,而是通过属灵的知识,当有福的圣天使一族最初在上帝之道里沉思创造的神圣命令(“要有”)时,就拥有这种知识。因此创造之工首先在他们的知识里成就,就如经上的话所表明的,“事就这样成了”。然后造物本身产生,他们就在造物自身里知道它,这一点经上通过“有晚上”的话向我们表明。最后,他们因这种关于造物被造的知识而赞美他的永恒真理,他们早就在那里见过要造之工的形式或原因(rationem),经上“有早晨”这话就意指这一点。[57]

因此,整个创世过程就只有一日,但这个日子不能理解为我们的日子,即按照太阳运行计算的日子;它必是另外的意思,适用于天体被造之前所提到的那三日。“日”的这个特定含义必然不只是针对前面三日,不能认为那三日之后就可以在通常意义上理解“日”这个字。甚至第六日、第七日也必然同样指特定的含义。因此,上帝所划分的“昼”和“夜”必然完全不同于我们所熟悉的“昼”和“夜”,对于后者,上帝命令他造在天上的光体来界定,他说:“定昼夜。”正是通过这后一个行动,他创造了太阳定日子,也就创造了我们的日子。而他最初创造的那个日子,此前已经重复三次出现,当它第四次出现时,天上的这些光体才被创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