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36.83亿美元[1],占全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2]的3.01%。限于数据来源有限,仅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软件和数据库)、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版权)、广告与宣传、电影与音像四项,其出口额分别为14.33亿美元(推算)、0. 50亿美元(推算)、19.00亿美元、3.00亿美元。(详见表4-2)
表4-2 2007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服务贸易出口额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