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48.00亿美元[3],占全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4]的3.26%,包括核心版权产业中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软件和数据库)、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版权)、广告与宣传、电影与音像四项,其出口额分别为21.00亿美元(推算)、1.00亿美元(推算)、22.00亿美元、4.00亿美元。(详见表4-4)
表4-4 2008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服务贸易出口额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