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版权产业的定义

1.核心版权产业的定义

核心版权产业是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以及展览、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他受保护客体的产业。WIPO《指南》认为,选择最符合“核心”版权相关产业定义的产业通常会从最依赖版权保护的最终产品清单入手。在比较不同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WIPO主张在研究中纳入九组核心版权产业。即:新闻和文学作品;音乐、戏剧制作、歌剧;电影和影带;广播和电视;摄影;软件和数据库;视觉和绘画艺术;广告服务;版权集体管理与服务。[1]

结合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分类,本项研究对WIPO分类做出如下调整:第一,将“新闻和文学作品”改为“文字作品(含数字出版)”;第二,将“音乐、戏剧制作、歌剧”改为“音乐、戏剧制作、曲艺、舞蹈和杂技”;第三,将“视觉和绘画艺术”改为“美术与建筑设计、图形和模型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