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天津英租界中国纳税人公会关于合伙业主选举权的公启1939年4月13日
径启者:四月二十一日为英租界选举人大会之期,关于合伙业主等选举权事,英国工部局业以第八号通告刊登《泰晤士报》,事关选权及中国人利益,务祈按照英国工部局通告“合伙业主、代理保管财产人、合伙占用人、合股公司暨商行,依章程第六条暨第七条之选举权数规定,应推举同伙一人执行之,并于任何选举人大会期五日前,函知工部局登记员。此项选举人务须将推定执行伊等所有选举权人姓名,于四月十六日或以前用书面通知登记员,凡适用前列章程之选举人,如业已照章具函申明,由何人投票则无庸再事推选”之规定,于四月十六日以前,将推定执行选举人姓名委托书,通知英国工部局登记员,并务希按照报载选举及开会日期,准时前往出席,万勿放弃,以保平等权益,是为至荷。除分函外,专此。顺颂台祺。
附委托书一件。
天津英租界中国纳税人公会启(https://www.daowen.com)
四月十三日
(J0211-1-00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