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全省印花税分处为迅即成立评议会事致天津总商会函1920年5月18日

227.直隶全省印花税分处为迅即成立评议会事致天津总商会函1920年5月18日

径启者:案奉财政部指令内开,据呈,租界内华人贴用印花改定五月一日实行一案,已由该分处会同交涉员公署出示布告,一面传知租界各商店,并由驻津各国领事分别出示办理,尚属妥协。至自此次出示布告后,所有执行检查议罚等事,当已悉照汉口商会所拟办法办理。该分处参列商会评议会人员既经派定,应即迅催商会将该会赶速成立,专案呈报。等因。奉此,查此案前经函请贵会迅将执行机关遵照部令赶速成立,续将本分处派委评议各员照会在案。事经多日,未准答复。现各租界内贴用印花已于五月一日实行,此项评议会尤属紧要机关,未便久稽成立,致违部章。奉令前因,相应函达贵商会请烦查照,务将评议会迅即成立,俾参列各员列席,共筹进行,并希见复,以凭呈报,实纫公谊。此致天津总商会。

方政

天津租界华人贴用印花检查议罚章程

计开:

一、执行议罚机关由天津总商会设立一评议会,执行租界内华人贴用印花检查议罚一切事宜。其评议员即以商会之会董评议员充之,并由印花税分处派委员参列评议会,遇有临时发生事件,会同集议执行。(https://www.daowen.com)

二、检查商会并印花税分处设有检查人员,拟先劝导其于交易时互相稽查,如有违背税法情事,得随时向商会告发,照章处罚,以罚金五成给告发人充赏。

三、罚则仍遵原定罚则办理。

四、罚款除一半留会作为办公经费外,其余一半解交分处核收转报。

五、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随时增改。

(J0128-2-0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