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为华人在英新、推租界购买房地暂免会丈事呈市长文1939年6月7日

329.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为华人在英新、推租界购买房地暂免会丈事呈市长文1939年6月7日

呈为呈请事。查职局签呈,华人在本市英国新、推租界购买房地拟暂免会丈,并拟暂行试办三个月,是否可行,检同租界税契规则呈请核示一案,于本年五月十五日奉钧署建字第一八九六号指令内开,呈件均悉。查核所拟对于华人在英国新、推租界购买房地暂免会丈办法,系为便利业户、增进税收起见,事属可行,应准如请暂行试办三个月,俟期满再由局察酌实际情形,另呈核夺,仰即遵照。附件存。此令。等因。奉此,当经登报通告并分函英国驻津领事署及英租界工部局查照。兹于五月三十日准英工部局秘书处译函略开,所提各节是否赞同,尚须时日考量,惟多年协定未得双方同意不能即事更改。等语。局长查该处来函所称各节,证以近年事例颇多矛盾误会之处,另具详细意见书附呈鉴核。可否据理交涉,伏候钧裁。惟此次呈请暂免会丈,原为便利业户、增进税收起见,该工部局既以时日考量为言,则实际情形势必因未曾会丈而妨碍注册,于业户反感不便,拟请在钧署交涉未解决以前暂仍照旧办理,以免阻碍,是否有当,理合检同意见书并照抄局函稿及译函,呈请鉴核示遵。谨呈天津特别市市长温。

附呈意见书一份、抄局函稿一件、译函一件(略)。

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局长李鹏图

意见书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三十日准驻津英工部局秘书处复函略称:关于财政局函达华人在英国新、推租界税契暂免会丈一案是否赞同,尚须时日考量再行确定答复。等语。查原函内所述各节,按诸该工部局以往所办税契案件事例,实不免有自相矛盾之处,谨就原函分节陈述意见如下:

一、原函称:刻据台函声称,近有华人在英租界购买房地,照章来局声请投税,惟为迅速办理起见,请求参照外国人同一国籍地亩过户不必再行会丈之例,云云。敝局既未接本界此项中国地主之请求,贵局可否将该声请人之姓名、住址见示。等语。

查本局此次呈请暂免会丈,其动机实起于华人麟趾堂等八户,又四勿堂剑记等八户之请求,虽无正式公文,然各户之代表人李剑秋现住英租界十号路,确曾向财政局口头请求,并非无因而发。然此系中国人向中国官厅陈请之事,其姓名住址对外无发表之必要。

二、原函又称:又关于同一国籍外人地产转移,鄙人兹须指明事非与此同例,因此项外人地产之转移不经天津特别市府地亩处办理,故无须会丈,尤无免去会丈之必要。等语。

查租界税契规则第六条规定,各外国人同一国籍全数地亩过户,虽不必另换新契,但仍须将原契函送财政局更名过户批注,来函谓不经天津特别市府地亩处办理,则与协定规则不合。至财政局去函,参照二字无非谓事类相近,本非谓绝对性质。

三、原函:自鄙人在英工部局任职以来十有五载,历年例行会丈,颇著成效,即市府丈量人员与敝局工程处丈量人员之间,从未发生争执或异议。此项会丈办法既行有年所,极称顺适,倘无充分理由,鄙人不愿多事更改。等语。(https://www.daowen.com)

查英工部局地亩图籍分明,此次暂免会丈,正以工部局当局在事最久,所发蓝图极为准确,以前会丈绝少谬误,前拟免丈,依样制图,正表示信任工部局当局之诚意,初非别有怀疑,原函所云似涉误会。

四、原函:除非现时施行确有不合宜之事实,或免除会丈于例行手续可获改善有所证明。依管见所及,免除会丈对于地产转移未必即能转速,缘会丈需时甚暂,至多数小时而已。等语。

查免去会丈本系暂时办法,并明定试办三个月,并非长期。况会丈关系中国主权,岂能放弃。其实因该工部局自二十六年事变后,所有租界华人税契自由发给过户执照征收保证金,事前绝未与地方当局接洽,因而华人未向财政局办理税契过户者甚多。此种案件,在英工部局当局,久认为地权经界已无问题,而在我国立场,则手续尚为欠缺。中国人以拥护临时政府之决心,多数业户愿将未税契据来局补税势必纷至沓来一案。会丈虽需时甚暂,而事前行文知会英领转知工部局,至少得须一星期之准备,且财政局办理税契非仅英国租界,其他华界特区勘丈案件,每日十余起不等,就最近情形确有改善之必要,故三个月以后,如果案件并无留滞,亦仍有恢复之可能,本非根本取消会丈也。

五、原函谓:惟鄙人在奉到大札之前(五月二十四日),已见《庸报》登载免除会丈暨通知本租界住户依此投税之启事,故不得不声述,关于三联地契投税之全部手续,系多年前经天津特别市府与英国工部局协定者也,未得双方同意自不应且不能即事更改,其于事前鄙人与敝局既无所闻,忽见中国报章登载上述通告,不免深为惊异。等语。

查英租界税契自二十六年事变后等于中断。二十七年一月,财政局曾经向英工部局函询,嗣接复函,以英国新、推租界土地登记应与法义租界取同一步骤,不在财政局登记。等语。财政局当时尤为惊异万状,其后历次呈请市公署交涉,迄无结果,不胜遗憾。今英国工部局谓事未前闻,但英工部局之发给临时执照征收保证金,财政局事前亦未接工部局何种知会。今英工部局既郑重声述三联地契手续,谓系多年前经天津特别市府与英工部局协定,未得双方同意,自不应且不能即事更改。不过此种协定在二十六年事变以后,破毁不知始自何方,现在英工部局既能尊重协定,此则我市政当局所不胜庆幸者也。自今以后,双方正可订定相当日期,所有从前英工部局发给执照,各户不论业户为中国人、外国人,一律补行会丈,双方遵守协定之租界税契规则办理,彼此回复常轨,交谊益臻亲睦,岂不甚善。

以上意见可否采酌,以为交涉之资料,伏祈钧裁。

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局长李鹏图

抄公函

径启者:查华人在本市贵国新、推租界内购买房地,向由买主在财政局领契纳税。手续上先向贵国工部局、贵局购买蓝图,投呈本局,由本局函致贵英领事转知工部局、贵局定期会丈,历经办理在案。近有华人在英租界购买房地,照章来局声请投税,惟为迅速办理起见,请求参照外国人同一国籍地亩过户不必再行会丈之例,经本局呈奉天津特别市公署核准,凡华人在英国新、推租界购买房地暂免会丈试办三个月。等因。其余一切手续仍照向例办理,但本局认有疑义者,仍随时函请会丈。除函英国领事署外,相应函达查照是荷。此致大英国驻津总领事署、天津英国租界工部局。

(J0001-3-00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