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市商会为在英、法、义租界内筹备成立办事处事呈天津特别市公署文1940年7月18日

432.伪天津市商会为在英、法、义租界内筹备成立办事处事呈天津特别市公署文1940年7月18日

呈为呈报事。案奉钧署建字社贰第二七七号训令内开,为令遵事。查本市英、法、义租界各业商号因环境特殊与市区向少联系。云云。迅速具报。切切。此令。等因。奉此,遵即于本月十七日召开全体整理委员临时会议,议决遵令筹备成立英、法、义租界市商会办事处,并推刘静山、王子寿、蔚子丰、焦世卿为英租界办事处筹备员,邸玉堂、郭丽泉、齐少芹、王西铭、焦世卿、年光垚为法租界办事处筹备员,屈秀章、孙冰如、张文轩为义租界办事处筹备员,即日分头进行,并呈报,等由,纪录在卷。除由各筹备员分头积极进行筹备外,理合将办理情形呈报钧署鉴核。谨呈天津特别市公署。

天津市商会英、法、义租界办事处事细则

第一条 本办事处依据天津特别市公署令组织之。

第二条 本办事处之职务如左:

(一)办理传达主管官署与关系方面命令,及市商会命令或饬办事项。

(二)办理劝导租界内各业商号入会事项。

(三)办理关于租界内已加入公会及未加入公会各商号之调查登记事项。

(四)办理关于租界内各业商号之统计事项。

(五)办理关于租界当局之联络委托或商店会员请求事项。

第三条 本办事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由商会董事中推举或由该租界内商会会员中,资望素著者指聘,呈准主管官署后充任之。

第四条 本办事处就第二条所列各项事务分组下列二股:

(一)总务股设办事员一人至二人,承主任之指挥,办理商务之编纂,及收发撰拟文书事宜。(https://www.daowen.com)

(二)调查股设办事员一人或二人,承主任之指挥,办理商业调查,会员登记统计,及商事咨询等事宜。

第五条 本办事处议决事项及对外各种文件拟定后,送由商会常董会核议通过后方能办理,但遇与治安及行政方面有关系之重要事项,应先与主管机关取得密切联络后,再行提议办理,并同时呈报商会。

第六条 本办事处收发文件,逐日登簿,经主任核阅后,分别办理。

第七条 本办事处收入会费或其他款项时,须凭商会正式收据于每月半或月终时,连同款据解送商会核对登账。

第八条 本办事处一切收支单据须经主任签章后,送交商会收取之。

第九条 本办事处办公时间由上午九时起至十二时,下午由二时至五时,遇必要时得延长之。

第十条 本办事处假期除星期例假外,均遵照政府法令办理。

第十一条 本办事处主任因故不能到处时,须委托副主任代理之。

第十二条 本办事处如有应行改进事宜,由主任拟具意见,提请商会常董会议决后办理之。

第十三条 本办事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提请商会常董会通过,并呈请主管官署核准。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呈奉主管机关批准之日施行。

(J0128-2-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