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3.伪天津特别市市长温世珍为协助办理电话三、四两局实施事项事致天津英、法、义租界工部局函1941年12月8日
敬启者:关于电话三、四分局按合理化经营事项,兹准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天津总局长前岛英氏函称,左开各项并希至期施行在案。等情。查此项改变方针纯为谋求一般利用者之便利及业务经营合理化,俾使电话事业长驱迈进圆满发达等。敝署亦定于可能中协力迅速实施。关于施行事项,相应函请即希查照协助办理为荷。此致天津义国租界工部局局长巴义先生/天津法国租界工部局局长顾乐克先生/天津英国租界董事会会长德恩若先生。
天津特别市市长温世珍
民国卅年十二月八日
记(https://www.daowen.com)
一、电话第三、四分局现行办法并资费制度,完全系根据旧交通部天津电话总局之规定办法处理。兹拟改定与第二局、第六局及其他各局划一办法并资费制度。
二、倘仍持续现行办法并资费制度,办理时电话第三、四分局区内之话户即不得任意迁移第二局及其他局之区内,此点甚属不便。并对于安装电话时之资费,两者间亦相差悬殊,即对统制上亦感相当困难,再于同一市内更应以划一办法是为至要。
三、本件为扫除一般利用者方面对现行制度不平不满起见,于可能中拟将此项办法迅速实施,故藉此次第三分局增设五百回线之机会,自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之。
(J0001-3-0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