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为核派清理委员会委员及经、临费概算书事指令天津市政府(节京陆2141号...

561.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为核派清理 委员会委员及经、临费概算书事指令天津市政府(节京陆2141号)1946年6月14日

三十五年五月廿三日丙人字第一三三号,呈请派该市市长等为天津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并编送经、临费概算书请核示由。呈件均悉。关于该会所需经费应在该市政府原有预算内匀支,派令另发。仰即知照。此令。(https://www.daowen.com)

院长宋正文

(J0002-2-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