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鱼精蛋白
2025年08月10日
71.鱼精蛋白
药理作用 本品与肝素结合,形成稳定的复合物。这种直接拮抗作用使肝素失去抗凝活性。
适应证 抗肝素药。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所引起的出血。
用法用量
1)静注:抗肝素过量,用量与最后1次肝素使用量相当(1 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00 U肝素)。每次不超过5 ml(50 mg)。缓慢静注。一般以0.5 ml/min的速度静注,在10 min内注入量以不超过50 mg为宜。
2)由于本品自身具有抗凝作用,因此2 h内(即本品作用有效持续时间内)不宜超过100 mg。除非另有确凿依据,否则不得加大剂量。
注意事项
1)禁与碱性物质接触。注射器具不能带有碱性。
2)有鱼类过敏史的患者可能对鱼精蛋白发生超敏反应。
3)已有硫酸鱼精蛋白给药后致死性过敏反应和过敏性反应的报告,只能在配备复苏设备的条件下使用。
4)本品也是一种弱抗凝剂,可抑制凝血酶形成及其功能,过量可引起再度出血及其他不良反应。
5)注射后0.5~1 min即能发挥止血效能,作用持续约2 h。t 1/2与用量相关,用量越大,t 1/2越长。
不良反应 过敏性休克;恶心、呕吐、短暂的面部潮红伴温热感和疲倦;若静注过快,药物直接作用于心肌或周围血管扩张,导致血压下降、心动过缓、胸闷及呼吸困难等。
相互作用 碱性药物可使其失去活性;硫酸鱼精蛋白已显示与特定抗生素不相容,包括几种头孢菌素和青霉素类抗生素。
规格 硫酸鱼精蛋白蛋白注射液:5 ml(50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