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案例

四、工作案例

(一)案例简介

8月13日下午14:30,12台,男子团体甲组温州市对丽水市的抽签排名后,发现王*琅(直拍)运动员没有参赛,名单上写的是郑*浩(横拍颗粒)且没有标注特殊打法的运动员上场。

根据竞赛规则,必须有一名特殊打法的运动员上场(男子甲组特殊打法:直拍打法不包括使用长胶,或使用颗粒胶打法)。根据临场操作的要求,裁判员发现没有1名标注直拍或特殊打法信息的运动员上场,于是要求温州队重新填写排名表,温州队提出异议说郑*浩就是特殊法,昨天(8月12日)也打了。经向前一天的裁判员证实,12日这天他打的确实是这块球拍,有一面用的颗粒胶,便允许这名运动员上场。

(二)原因分析

(1)在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的时候,部分教练员没有参加,也不清楚该怎么填;

(2)临场裁判员在检录阶段检查球拍时没有核对出来,如发现排名表中是特殊打法但没有被标注这类情况,要报告编排记录组及时更改参赛人员信息,方便后面裁判员的执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