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发现与讨论

三、调研发现与讨论

(一)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支持现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婴幼儿照护应遵循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原则。托育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与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进行指导,提高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通过调研了解到,龙岗区、宝安区、南山区均开展了许多婴幼儿照护家庭支持工作,参考《城市家庭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调研报告中深圳市调研部分内容,相关情况如下。

1.家庭婴幼儿照护需求

前期定量调查报告显示,深圳市总体的托育需求率为34.8%,根据年龄段不同,照护需求略有差异,2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需求差异不大,约在30%~35%,2~3岁的婴幼儿托育需求明显增大,超过40%。目前,调查显示的入托率仅为5.1%,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由于3岁以下婴幼儿几乎没有自理能力,家庭中至少需要1名全职看护人。在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背景下,家庭不得不通过种种方式,动员所有可用的人力、物力资源来保障孩子的生活。对于一些双职工且照护资源少的家庭来说,独自照看孩子确实会“疲于奔命”。

2.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支持现状

深圳市2013年启动深圳市科学育儿指导项目,项目启动以后,以家庭需求为导向,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和知识讲座,这些活动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进家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家庭婴幼儿照护指导服务遵循婴幼儿成长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项目自启动以来,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只要婴幼儿养育指导讲座的预告发出去,名额立即就被抢空。

统计,2014—2018年深圳市分别举办了4507场、5000场、5500场、7367场和7076场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活动。五年一共开展了超过29000场科学育儿知识宣传讲座类活动,参加活动的父母超过100万人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有婴幼儿营养知识、婴幼儿疾病保健知识、亲子沟通技巧知识、亲子阅读知识、生长发育测评等。

3.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宣传现状

提高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能力是深圳市科学育儿指导项目的重点内容。自项目启动后,市级科学育儿项目办和全市各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根据群众需求制作了大量的科学育儿宣传读物和宣传品并免费发放给群众,受到了婴幼儿家庭的欢迎。随着手机自媒体时代的不断发展,项目办紧随潮流,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提高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能力。2014年,深圳市科学育儿项目微信公众号建立,随后全市各区也建立起各式各样的育儿知识微信公众号,对科学育儿知识的传播、科学育儿讲座活动的召集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婴幼儿照护服务社区供给状况

1.婴幼儿照护社区供给现状

深圳市各区、街道、社区尚未建立公益、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只是在部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供了暑期夏令营、4点半学校等相关的服务,并没有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目前,各区、街道尚没有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

2.社康中心卫生保健建设与服务现状

2018年,深圳市新生儿访视率为95.46%,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7.1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0.72%。深圳市共有585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康中心),它们会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开展0~3岁散居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五官保健及心理保健等儿童保健常规工作和3~6岁托幼机构儿童入园体检工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项目(降低儿童贫血专项行动)、0~6岁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项目等妇幼安康工程项目。目前,社康中心卫生保健建设尚未覆盖婴幼儿照护机构,还未建立与婴幼儿照护机构合作的有效模式。

3.社区科学育儿指导站建设现状

自2013年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将十大优生健康惠民工程纳入民生微实事工程,将科学育儿指导项目纳入全年工作责任制考核,针对科学育儿指导项目成立领导小组、专家组和项目办公室。截至2018年底,已经挂牌建设372个各级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为保障各级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深圳市卫健委印发了《深圳市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建设指南》和《深圳市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规范》,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充分发挥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和科学育儿项目资源的融合作用,为街道、社区的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站提供与技术、日常服务相关的指导与支持。利用儿童体检、计免日等契机向街道0~3岁育儿家庭宣传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项目,提供免费的亲子课程、家长学校等服务。

4.社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改造情况

2019年5月,深圳市卫健委、市计生协为加强社区家庭服务能力建设,发布了《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转型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卫健家妇〔2019〕12号),其工作目标是“从2019年开始到2021年,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所有社区建立‘家发中心’,打造以开展家庭发展与健康教育为主、协助提供健康服务为辅的家庭发展服务平台”。

(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现状

通过现场调研我们了解到,目前深圳市没有建立任何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没有在区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目前,深圳市大量的照护机构都是早教机构或其他具有婴幼儿照护功能的机构,这些机构均在区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所有机构并没有在任何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备案,目前市场提供的服务与需求不完全匹配。对照《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两个文件,目前深圳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托育师资人才队伍设置、安全设置、消防设置上均不能达到国家要求。

1.婴幼儿照护设施、场地规划等(https://www.daowen.com)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深圳市各级政府并没有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进行规划,尚没有新建、扩建、改建婴幼儿照护机构和设施的计划。

深圳市的用人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较少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2.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服务方式。目前,照护机构按照护方式可以分为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如果是在暑期阶段,服务机构或党群服务中心就会开设暑期班或夏令营。目前,在调研的服务机构内多数为2~3岁的儿童,1岁以下的幼儿较少。多数家庭还是在孩子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后将其送去服务机构,原因和家庭对服务机构的信任度、价格、家庭人力都有一定的关系。

(2)服务时间。目前,参与调研的服务机构基本上都是早上7∶30—8∶30集中入园,下午16∶00—17∶00集中离园。从理论上讲,这样的服务时间应该能够满足大部分家长的需求。

(3)服务环境。此次调研的服务机构的环境和装修设置都达标了,在儿童安全设置、服务课程、照护工作和人员配比方面做得都比较好,不同年龄段孩子和工作人员的配比基本符合国家的要求。多数机构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幼儿家长可以通过手机随时查看幼儿的情况。服务机构的室外活动场所空间比较受限,因为多数服务机构都在小区内,而小区物业管理通常认为室外活动空间属于小区公共场所,只有少部分的机构在和物业沟通好之后才能利用室外活动空间。

(4)服务费用。儿童的年龄段不同,费用也不同。此次参与调研的机构的费用为每月为4000~8000元。通过座谈会我们了解到,市场上存在一些较小的家庭式机构,收费会相对低一些,但也有优质的托育场所,每月收费最高可达20000元。

几乎所有的机构都反映在深圳市开办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房租过高,许多机构都处于亏损状态,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一些贫困家庭无法承担孩子的托育费用,建议政府鼓励服务机构收纳部分贫困婴幼儿,可采取精神鼓励的方式,如颁发爱心企业匾额等。

3.机构人才队伍现状

目前,深圳市社区卫生保健队伍开展了大量的婴幼儿健康服务,也有一支完善的婴幼儿卫生保健队伍。深圳市建立了家庭婴幼儿照护指导专家和师资队伍,但尚缺乏婴幼儿照护专业队伍。

(1)社区儿童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各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共479人,其中医师人员154人,从事群体儿童保健专职医师38人。全市社康中心儿童保健医师(专/兼职)共774人。目前,仍存在儿童保健工作量大、儿童保健医生流动性大、配备不足的问题,卫生保健的细节工作依然有待加强与落实。

(2)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专家师资队伍情况。自2013年启动以来,科学育儿指导项目就非常重视服务队伍的师资培训工作,深圳市科学育儿项目办先后开展了17期科学育儿指导项目师资培训班,主题包括婴幼儿早期发展、婴幼儿常见病家庭护理、婴幼儿营养、亲子沟通、亲子阅读。培训班邀请了哈佛大学儿童发展中心、中科院、首都儿研所、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相关行业的国内外专家来授课,并派出教师参加国家的师资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深圳市科学育儿师资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2018年,深圳市建立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专家库和讲师师资库,专家库成员负责全市各区和街道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项目的规划和师资培训,讲师库成员为全市婴幼儿家庭提供婴幼儿养育指导,并加强对市级项目负责专家库成员和讲师库成员的管理工作。

4.服务机构相关问题

在此次调研中,各个机构在政府管理、标准规范上都反馈了一些问题。

(1)建设与运营标准问题。目前,深圳市服务机构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工作规范、消防安全标准等,各个企业都是引入或学习国外及地区的婴幼儿照护机构的设置经验。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标准,部分企业表示愿意分享自己的设置标准和运营管理经验。部分服务机构除了正常运营,还为其他行业的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2)卫生保健相关问题。卫生保健工作基本参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没有单独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相关机构都设置了儿童保健场地,但尚未开展儿童保健相关服务,在调查的机构中只有1家机构聘请了儿童保健医生,机构内也没有提供相关的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3)机构登记与监管问题。目前,深圳市所有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基本都是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在行业准入、监管方面比较空缺,部分机构希望国家文件出台之后,卫健委能对这些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

(4)行业协会问题。目前,深圳市托育行业没有建立行业协会,部分企业正组建行业协会,但行业内成员反映,加入协会的企业比较混杂,除了托育行业机构外,还存在其他母婴产品等相关企业。

(5)专业师资严重缺乏。3岁前的婴幼儿处于快速成长期,自我保护性差,3岁前的保教工作需要更高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目前,保育机构一般配备的是育婴师、幼儿教师,他们均不能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发展的行业资质要求。调研发现,不少保教人员仅仅通过机构的短期培训便直接上岗,机构没有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严重影响公共照护服务机构的社会声誉和服务质量。目前,深圳市管理较为规范的机构均要求专业教师取得育婴师和幼师资格证,但也有一部分仅取得幼师资格证。由于服务机构内的服务对象为3岁以下的儿童,工作难度和时间方面不如幼儿园有优势,因此多数机构为了吸引专业教师,往往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这样就提高了运营成本。即使这样,往往也很难在社会上招聘到满意的教师。多数服务机构反馈希望教育机构加快相关行业内的人才培养和行业内部的培训工作。

(6)监管与评价缺乏。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照护服务是由早教机构来完成的,但是这些机构往往并不具备专业照护服务资格。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私立的早教机构、托婴中心、亲子培训机构等完全没有妥善的管理与评监制度。有一部分早教机构并不具备专业资格,或者根本没有办理任何营业执照,场所设置存在安全隐患。

在幼儿饮食方面,有的企业采用外包配送的方式采购,有的企业自己制作,尚缺乏统一的标准的操作规范。

(7)发展方向偏颇。对比国家调研报告的情况,深圳市目前同样存在片面强调早教类托幼机构的现象,如过分强调此类机构的教育功能,忽视其作为托幼机构的保育性质和功能,市场上的早教机构的发展目标和功能越来越趋向“教育化”。政府出台的一些托幼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如逐步推进幼儿教育社会化,也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此类机构的幼儿教育性质,弱化了其照看和照料的保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