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核心考点102:合同索赔的情形和性质
2025年09月26日
高频核心考点102:合同索赔的情形和性质
问题一: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业主(甲方、发包方)也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如特殊反常天气,怎么赔?
答:对提出的合同索赔,凡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业主也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如反常天气,达到合同里反常天气的约定条件,承包商可能得到延长工期的许可,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问题二:属于业主方面(甲方、发包方)的原因造成拖延工期,怎么赔?
答:对于属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延工,不仅应给承包商延长工期,还应给予费用补偿。
问题三:索赔的性质是什么?是惩罚吗?
答:索赔的性质是补偿,而不是惩罚。
★★★
(1)明确是谁索赔?这里指的都是承建方(乙方)索赔。
(2)承建方索赔,意味着建设方(甲方)违约,但并不是乙方说了算,只是得到补偿而已。
某项工程需在室外进行线缆铺设,但由于连续大雨造成承建方一直无法施工,开工日期比计划晚了2周(合同约定持续1周以内的天气异常不属于反常天气),给承建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承建方若寻求补偿,应当( )。
A.要求延长工期补偿 B.要求费用补偿
C.要求延长工期补偿、费用补偿 D.自己克服
【参考答案及解析】A。对提出的合同索赔,凡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业主也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如反常天气,达到合同里反常天气的约定条件(题干里的2周已经超出“1周以内的天气异常不属于反常天气”的约定),所以,承包商可能得到延长工期的许可,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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