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病案记录质量评价
2026年09月21日
一、原始病案记录质量评价
原始病案记录可采用抽查方式,现场抽取10~15份病案进行以下相关核查。
1.完整性
原始资料应符合国家规划要求的数据资料登记或录入完整,没有缺漏项。
内容:参照第二章第三节。
评价指标:空漏项占应填项比例超过5%,则视为不合格病案。
2.准确性
原始资料填报的数据应符合《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填写要求,数据间符合逻辑关系。如:身份证号是否为18位,第7~14位数是否与出生年月日相符;手机号码是否为11位;治疗方案是否记录正确。
评价指标:不准确项≥1项则视为不合格病案。
3.一致性
核查原始资料与网络登记资料是否一致,将现场抽取的纸质病案与网络登记资料核对。(https://www.daowen.com)
内容:病案号、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基本信息等所有内容需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及时核查并修改为正确信息,保证原始资料与网络登记资料一致。
评价指标:纸质病案与网络病案中不一致项≥1项则视为不合格病案。
4.真实性
核查原始资料是否真实,现场抽取纸质病案5份,入户或电话随访核查患者检查情况、服药情况、入户随访情况等信息的真实性。
内容:
(1)检查情况:需核实患者就诊时是否进行过痰检和胸部影像学检查,治疗2月末、5月末、疗程结束时是否进行随访检查,随访检查项目、随访检查结果是否与病案记录一致。
(2)服药情况:核实患者服药是否与治疗方案相符;询问上一次取药日期、服药的天数、现在药品的余量,并与原始记录中取药服药记录比对查看是否一致;服药中出现过不良反应或停药情况是否与病案记录一致。
(3)随访情况:询问患者是否接受过村医入户或电话随访,了解随访频率,是否与随访表记录信息一致。
评价指标:真实情况与病案记录不符≥1项则视为不合格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