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车辆段综合枢纽的结构特点

3.4.1 车辆段综合枢纽的结构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主要用于轨道交通车辆的停放、检查、整备、运用和修理,采用大跨度大层高(跨度一般为9~25 m、层高约12.0 m)的框架结构体系,其地面约束弱。

车辆段综合枢纽结构多为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进行上盖开发的结构。车辆段上盖可用于开发住宅、办公区、酒店物业。车辆段上盖开发工程和普通的工业与民用工程主要区别在于盖下开发工程为工业建筑,上盖开发工程为民用或公共建筑。两者的使用功能等要求不同,以至于层高、跨度、结构体系的选择等差别较大,造成结构竖向刚度不规则,结构的抗震性能降低,所以合理确定结构方案,对控制投资及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对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的结构方案有以下几种。

(1)落地式:上盖主楼全部竖向构件直接落到车辆段大库区内。

(2)局部转换式:上盖主楼的核心筒或部分剪力墙落到大库区内,仅对部分竖向构件在库区顶板进行转换。

(3)全部转换式:上盖主楼的全部竖向构件在库区顶板转换。

车辆段结构方案需统筹考虑盖下工艺条件和上盖开发建筑的规模,结合结构体系的高度和实用性、经济性,并与工程筹备条件相协调。

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项目大量涌现,上盖建筑早已突破早期的50 m限高,如今突破100 m限高的项目也不少,如福州樟岚车辆基地、广州陈头岗停车场、广州凰岗地铁、深圳机场东和深圳赤湾等车辆段上盖项目,大多采用全框支剪力墙结构体系,部分项目已通过超限审查,上盖开发正在进行中。

车辆段综合枢纽的结构特点主要如下。

(1)首层车辆段垂直轨道方向无法设置剪力墙。轨道间隙通常限制在1.4~1.6 m,沿该方向只能布置柱。

(2)首层车辆段层高大于上层层高。首层车辆段层高多为8.5~9.5 m,二层车库非转换层时层高多为4~5 m,为转换层时则为6.5~7.5 m,如图3.23所示。

图3.23 车辆段上盖项目层高、跨度示意(单位:mm)

(3)车辆段柱跨较大。垂直轨道方向跨度多为9~18 m,平行轨道方向跨度配合车库要求常为9 m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