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运动
1951年1月,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在宜良县进行全省土地改革(简称“土改”)重点试验工作,并从专区所属各县抽调干部参加,泸西抽调9名干部参加专区在宜良进行的土改试点。3月20日,按“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有计划有步骤地打击地主”的土地改革工作方针,进行土改工作。5月4日,试点工作结束,参加试点工作的干部回县进行土改工作的各项准备。
1952年土改时,泸西县辖7个区公所、113个乡、1个镇,境内居住着汉族、回族、彝族、壮族、苗族、傣族6个世居民族,其中,五嶆区属壮族、彝族、苗族聚居区。全县有人口143992人,其中,男性71924人,占49.9%,女性72068人,占50.1%;有农业人口139892人,非农业人口4100人,劳动力63104个;有耕地406133亩,其中,水田106417亩(保水田47217亩、雷响田59200亩),旱地299716亩(常耕地288449亩、轮闲地11267亩)。田地分布于坝区、山区和半山区,按全县总人口计算,平均每人占有耕地2.82亩,按农业人口计算,平均每人占有2.9亩。以水稻、玉米、荞、麦、豆类为主要粮食作物。
泸西土地改革自1952年7月开始至1953年4月结束,全县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第1~6区100个乡,其中包括山区乡44个、坝区56个及中枢镇。各区均于7月23日在两个重点乡开展试点,以取得经验指导面上工作。8月7日,各区全面铺开,历时3个月,至11月15日结束。第二批是第7区(五嶆区),于1953年1月20日开展至3月末结束,历时70天。在整个土改过程中,贯彻《土地改革法》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的路线;贯彻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组成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https://www.daowen.com)
3月8~11日,第三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土改政策报告。会议作出“一切工作服从土改,大力宣传土改政策”的决议,继续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搞好生产,做到土改、生产两不误,做好优抚转业军人安置及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决议。决定成立泸西县土改工作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会设办公室,各区相应成立土改工作委员会;成立泸西县人民法庭及各区镇的8个分庭,负责审理土改中的各类案件,以保证土改政策法令的实施。
土改工作开始前,县委强调土改工作应遵守八项纪律,严格要求每个工作队队员都必须站稳阶级立场,要经受住考验,要扎根串连,访贫问苦,深入宣传组织发动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全心全意帮助各族劳动人民翻身做主人。同时制定了会议汇报制度,要求各个片区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注意发现典型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上报交流,按时召开各种会议;县土改委员会按期召开区、片负责人会、联络员会,随时收集分析研究土改中出现的问题,强调学习政策,明确任务,掌握方法。
全县的土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建立农民协会组织;第二阶段准确划分阶级;第三阶段征收没收寺庙、学田、地主土地和房产、财物;第四阶段将斗争果实公平合理地分配给贫雇农。每个工作阶段结束,都要集中工作队队员进行总结,回头看问题,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要立即纠正,以保证运动按计划顺利进行。每个片区配备1名联络员,由主管部门领导分别兼任片长。并从各部门抽调一部分干部与省和专区派来的干部共计154人组成泸西县土改工作队,采取集中以会代训的办法,进行短期学习后分赴各自负责的区、乡,广泛深入地向农民宣传党和政府的土改政策,自此,展开了泸西县史无前例、翻天覆地的土地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