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和手工业

一、工业和手工业

煤:1953年,由县公安局派出民警分队带领服刑人员400余人(后增至600余人)到县境西部煤源山脉的铁腾凹、王家坟、老响水地带建起国营劳改煤矿,当年产原煤4000万千克、焦炭350万千克;1956年,县政府在黑皮箐、白泥塘、陡凹子、芦柴冲、大凹子一带建成泸西国营煤矿,年产原煤6260万千克、焦炭480万千克。电力:1953年,县政府将原国民党政府停办的火电厂修复,改用汽油和柴油机发电,装机容量35千瓦,基本解决县级机关和部分居民照明用电。手工业:为保证全县人民生产生活需要,1953年,县委、县政府将县内著名的铁匠先组织起来,成立3个铁业生产合作小组,为全县生产铁农具和生活用具。加工业:组建起县供销社经营的粉丝厂、县财政科办的酒厂、县粮食局办的碾米厂(后改建为粮油加工厂)进行大米、面粉、菜油等加工生产。1956年,全县铁、木具制作产量达3.1万件,年产服装11700套,肥皂3万余条,菜籽油5.2万千克,爆竹1.7万封,土布1万匹。全县工业生产总值381.5万元,比1953年325.62万元增长17.1%。(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