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1966~1976)
1966年5月24日,中共泸西县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省、州委《迅速加强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意见,宣布开展“文化大革命”。6月中旬,县委召开三级干部培训会培训骨干,在城乡普遍宣传“文化大革命”运动,声讨邓拓、李孟北。7~9月,将泸西中学教师及部分学生集中到个旧进行所谓的“资产阶级教育路线”批判,在校长、教师中划揪“牛鬼蛇神”。按《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将教师分为一、二、三、四类人员排队批判。11月,红卫兵“炮轰”县委及“四清”工作组。12月下旬,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对原县委书记郭仁保、副书记张有根和马国显及组织部部长郭明才等进行批判。会后,城乡各地逐步建立起各种形式的所谓“革命群众组织”,到处搞“声讨”、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
1967年初,泸西群众组织逐渐分化为“八派”“炮派”两大派系,派系斗争愈演愈烈,局面混乱。为稳定局面,同年3月24日,泸西县成立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实行军事管制,派人民解放军“三支两军”。4月,群众组织第二次“炮轰”县委,到处夺权,批斗各级领导干部。6月12日,县军管会上报批准“红色战斗兵团”“5·8战斗兵团”“鲁迅兵团”为“左派”群众组织,表态支持,恶化了两派群众组织的对立情绪,两派矛盾加剧,文攻武斗一发不可收拾,导致发生局部武斗,死2人,打伤打残数人。为制止两派矛盾继续升级,县军管会组织两派大联合谈判。在两派实现大联合的基础上,1968年4月15日,泸西县成立军、干、群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举办学习班,“清理阶级队伍”与“划线站队”,部分群众组织被打成“反革命”,不少人遭到捆绑吊打,受到严重迫害。(https://www.daowen.com)
1969年4月,宣传贯彻党的九大精神,为开展“斗、批、改”奠定基础;其间,进行“二次土改”,创办“五七”干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继而开展“揭、批、查”运动,导致矛盾再次升级。泸西成立县核心小组并召开第三次党代会,经过“一打三反”“批陈整风”“批林整风”“整党建党”系列运动,县委消除派性,开始落实政策;随着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落幕和彻底粉碎“四人帮”,泸西县“文化大革命”也宣告结束。
十年“文革”,受极左思潮的严重危害,给泸西党政组织和全县各族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痛定思痛,应该牢牢记住这一深刻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