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机构管理工作

传媒机构管理工作

■ 播出机构管理 认真开展换证审核工作,对省、市、县三级85家持证播出机构台名、设立主体和192套自办广播电视频道(率)的名称、呼号、传输方式、节目设置范围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总局,并及时将总局印发的85本《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122张《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发放到全省有关播出机构。督促播出机构整改违规问题,委托监测台对省台和地市级播出机构的自办广播播出情况进行监测。根据发现问题,下发《关于违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限期整改的通知》,向省总台下发《违规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总局《关于责令播出机构限期整改的函》,督促市局对15家播出机构33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违规播出机构全部及时整改到位,通过总局复测。落实总局《关于做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台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做好市、县级播出机构台标审批后衔接管理,要求市、县级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本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并逐级报省局备案。完成因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台名的报批工作,批准赣榆县广播电视台更名为赣榆区广播电视台,批准金坛市广播电视台更名为金坛区广播电视台,批准大丰市广播电视台更名为大丰区广播电视台。

■ 高清制播能力建设 推进省、地市级播出机构高清制播能力建设,做好开办高标清同播频道申报工作。总局批准苏州台新闻综合、文化生活、社会经济、电影娱乐信息和生活资讯频道,无锡台都市资讯频道,常州台新闻综合频道、生活频道和公共频道等9个频道开展高标清同播。全省省、地市级播出机构高清频道数量提升至16套,高清化达27%。其中苏州台和常州台已实现全频道高清化播出,领先全国地市级台。徐州和南通台4套电视频道开展高标清同播申请正在总局审批之中。

■ 服务县级播出机构发展  完善县级播出机构集中供片系统。全年向全省县级电视台免费发放影视剧节目,共计1 805集,其中境外剧、纪录片255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集中供片处节目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落实版权保护责任,加强节目版权管理。开展增强县级播出机构生存能力调研,先后赴溧阳、靖江、盱眙、射阳、张家港等地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市局、县级党政领导、宣传部、局、台、网对提升县级播出机构生存能力、规范县级播出秩序和促进县级播出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 境外卫星电视管理 全年完成新批准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用户17家,办理变更和延续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用户73家;办理变更和延续安装服务机构26家。至年末,全省有持证接收境外卫视用户574家,持证安装服务机构44家。规范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组织开展2016年度创建省“无小耳朵先进县”工作,全省各地检查各类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单位536家次,查处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单位43家、非法销售窝点273家,分别拆除、收缴“小耳朵”5 614套、1 482套。加强对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和执行工作,暗访宾馆饭店106家次、有线电视营业厅24家次、乡镇和城市居民小区上百处。全年共受理涉及宾馆饭店卫星电视有关投诉案件18件。下发《核查通知单》《线索转办单》16份。坚持开展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市局通报各地卫星电视管理工作情况和排名情况。

■ 广播电视广告管理 加强广告日常监管,编发监测信息《广播电视广告监看周报》68期,责令整改广告172条次,处理各类投诉27件。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播出机构各项管理机制落实情况,集中清理违规医药广告,对医药养生类节目进行备案。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向全省播出机构和影视制作单位公开征集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优良品德和倡导全民阅读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在全省各级播出机构在黄金时段集中展播。以政府采购方式,投入32万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民阅读”主题公益广告电视作品,择优采购4条优秀电视作品。征集评选和采购的24件优秀作品,充实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有173件优秀作品,其中电视作品129件、广播作品44件。落实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向总局推荐上报18个扶持项目,有9个项目获得扶持资金62万元。同时,与省公安、税务、安监、老龄办、环保等部门先后部署开展禁毒、税收、安全生产、敬老、环保等公益广告征集和展播工作。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管理 组织对全省552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与7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制作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报总局审批同意,认定402家企业年审合格,82家企业“基本合格”。68家企业因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年审结果为“不合格”,占总数的12%。7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全部合格。全年批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共160家,全省广播电视制作机构总数达644家。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综合评价方法调研。

■ 案件查处 查处张家港市金港镇违规开办电视节目和张家港分公司金港广电站违规传输节目的行为,责成金港镇立即停止其违规开办的电视节目,江苏有线张家港分公司金港广电站立即停止相关传送,责成张家港市文广新局和江苏有线张家港分公司向省局做出书面检查,对两单位违规行为在全省广电系统通报批评。查处连云港东海县开办、传送违规频道,播出违法广告问题,对连云港市局和东海县局、台、网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违规开办的医讯、购物类频道于2016年10月24日零时停止播出。查处泰州有线电视网络违规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案件,给予江苏有线泰州分公司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是近年来市局对广电网络公司的立案查处并处罚款的首例。通报批评中广有线徐州分公司违规向宾馆饭店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指导徐州市局打击通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法轮功”“新唐人电视台”行为,该案共查获非法生产并传播邪教信息的卫星电视设备的珠海某厂家非法生产的卫星数字接收机23 171台,涉及总金额102.4万元,追究刑事责任2人。指导镇江市局查处酒店利用网络机顶盒向客房传送境外电视案件,责令该酒店停止违规行为,并罚款1万元。

■ 培训交流 举办全省广电传媒机构管理业务培训班,就广告播出管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境外卫星接收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等工作进行培训。组织召开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暨创新经验交流会,邀请省工商局做新《广告法》专题培训并剖析广告典型案例,常州等地介绍经验做法,同时将省内播出机构创新经营的新思路、新办法汇编成册供全省行业内交流学习

(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伍嘉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