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2 围堰、并点降水

9.3.2 围堰、并点降水

(1)土草围堰,土、石混合围堰,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以m3为单位计算。

(2)木板桩围堰、圆木桩围堰、钢板桩围堰、木(竹)笼围堰分高度(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临水面加0.5cm),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3)筑捣填心均按设计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