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层层压实政治责任

(一)坚持党的领导,层层压实政治责任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压实政治责任,立下“军令状”,形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的组织领导格局。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倒逼工作落实,强化组织动员、检查指导、政策供给、资源整合、财政投入等职责。州市县抓好政策落实,充实项目库,抓实项目、用好资金、落实人员,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促攻坚的责任制度。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级政府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共担第一责任。省市县乡村成立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15个省级部门主要领导与16个州(市)党政主要领导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坚持“定职责、定政策、定计划、定资金、定考核”的行业扶贫“五定”工作法,实施最严考核,压实行业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