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保障
党员权利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障,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党员权利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党员权利的保障。如果党组织不能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就不能保障党内健全的组织生活,就会失去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就不能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党员的权利得到保障,就能保证党内民主生活正常化,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进而有利于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党员权利是党员为党工作,维护党的利益,为完成党的任务所必须享有的政治权利,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所必需的条件,但不是个人的特权。如果党员能够按照党章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就能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对党的事业的政治责任感,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如果广大党员都能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就能为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不断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反之,如果一个党员放弃行使相应的权利,不参加党的会议或接受党的教育,不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或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同志的缺点、错误漠不关心,不敢提出诚恳的批评,不认真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其就发挥不了党员的作用,也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马克思在他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有一句名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说明党员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只有认真履行义务,才能充分享有权利,只有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党员义务才能得到切实履行。比如,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就必须同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作斗争。但如果党员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或任何党员的权利,没有向党的领导机关行使提意见的权利,这种斗争就无法进行,这项义务也就难以履行。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比如,正式党员享有被选举权,如果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那么他就会失去同志们对他的信任,即使他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去选举他。(https://www.daowen.com)
对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当充分认识、正确行使。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不得享有超越党章赋予党员八项权利以外的任何特权。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监督之下,自觉地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在党的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平等地、充分地行使权利。同时还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第二,党员要正确行使和保护好自己的权利。要正确行使权利,就应该熟知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掌握行使各项权利的具体要求;了解和掌握行使权利的程序或方式;行使权利要从党的原则和利益出发;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注意不要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要依照有关规定请求党组织的帮助和保护。第三,要解决好不能正确行使权利的问题。有些党员重视自己的权利,但不能正确行使权利,提建议从个人利益出发、行使表决权不坚持原则、批评时捕风捉影等。这样行使权利,不仅没有发挥党员应有的作用,还会给党的事业带来不良影响。此外,在党内生活中,有的党员不珍惜自己的权利,不愿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愿意发表自己的意见、不敢坚持原则等。对这些错误的思想和行为都应当加以纠正。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每个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点点滴滴、日积月累的实践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努力做好工作,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党旗增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