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将公共卫生医学中心(12号楼)设置在黄河路与经三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急救中心北侧;包括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冠楼,以及污水处理、医废处理等相关辅助用房。
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河南省急救中心、新冠楼、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之间既相互独立,又保持联通,可形成独立的诊疗区域,不影响其他诊疗区域的正常工作,避免在医疗救治中发生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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