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问题(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问题[1]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我今天和大家谈谈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问题。有的同志建议,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就要制订了,是不是讲讲残疾人事业怎样才能健康持续发展。这个问题我们这几年经常考虑。前几年的出发点,多着眼于政治环境的变化,对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加以防范。这几年主要考虑的是,我们这一批人陆续退出一线后的情况,也就是说在努力推动现在事业发展的同时,我们给接班人留下什么,使他们能在一个好的基础上、高的起点上继续迈步。更近一点是我们如何为制订“十五”计划提供一个指导思想。
社会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可持续发展也叫“持续发展”,最初是一九八七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在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来的,她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得到广泛的认同,并在一九九二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取得共识。后来又扩展到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我国也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治国的一个发展战略。我认为,二十世纪发达国家实际上发生了三个重大变革。第一个是凯恩斯主义的出现,在自由经济中引进了政府干预,使资本主义经济有了一个有约束的发展。第二个重大变革是二战后福利社会的形成和社会安全网的建立,把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协调起来。第三个重大变革是六十年代开始,七八十年代广泛施行的环保运动,强调人、社会、自然的和谐,不是孤立地看待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而是把各种因素综合起来看。正是有这三个重大变革,才出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我认为,它的核心是把各种因素协调起来考虑。
我们今天不是从可持续发展的本义,只是从这个视角、这个高度来审视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也有一个可持续发展问题。第一,我们不只要从今天的情况来看问题,也要从明天的发展来看问题。第二,我们不只要从一个领域来看问题,还要从多个领域来研究问题,无论是突破,还是均衡,都要联系起来考虑。第三,不仅要从残疾人事业的内部来安排工作,而且要考虑到外部条件、外部环境的影响。第四,不要单纯地、静止地看待事物,而要把事物看成动态的、发展的、变化的。
十几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大潮推动下,我国残疾人事业有了蓬勃的发展。我们有一个轰轰烈烈的年代,在座的许多同志都经历了那个年代。但是,任何一个大的发展阶段,任何一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都会成为历史,那么之后是什么局面?是停滞、衰退、垮台,还是转化为一个稳定发展的阶段?这是我们不能不警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我们这代人承上启下,是开拓的一代、奋斗的一代。我们开创了十几年,有了很大的成绩,这时就要考虑长远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哪些基本条件。现在我提出几方面的内容,跟大家讨论。我认为应包括一个好的路子、一个好的机制、一支好的队伍、一个好的外部环境,还要有一定的业务领域和基础设施。这些是我们要认真考虑并作出安排的。
一、要有一个好的路子
所谓路子,也可以说是路数,涉及到理论、方针、政策、目标、步骤等。
当我们开始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的时候,就十分注意用先进的理论和思想武装自己。那正是一个思想解放的年代,“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使我们解除了思想禁锢。八十年代初,我们就接受了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接受了“平等·参与·共享”的思想与目标。《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包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处理残疾人事务的基本原则。应该说,这些思想和原则对各个国家、各种社会制度是普遍适用的。最重要的是提出残疾人“机会平等”和“充分参与”的思想,后来又丰富发展为“平等·参与·共享”。
一九八四年六月我国政府庄严承诺接受了这个行动纲领,此后,才有了我国残疾人事业十多年的大发展。现在回头看,说这个行动纲领“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残疾人事业的新思想、新观点也不过分。与此同时,我们高举人道主义的旗帜,大力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研究残疾人问题、残疾人与社会的问题,不断地喊出共同富裕的声音,坚持经济与社会均衡发展的观点,直到提出“残疾人解放”,赋予“人类解放”的新的涵义。这些在江泽民同志为《自强之歌》所作的序言中有着充分的体现。这一切都使我们在工作中有着强大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武器,它使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迷失方向。
有了好的思想和理论,还必须付诸行动和实践,还必须切实地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中国发展残疾人事业,就要深深地扎根在中国的土地上,一切从国情出发。什么是我们的国情呢?人口多,底子薄,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长期并存并互相交融,也是一个特点;旧体制走向新体制,经济高速发展贯穿整个改革开放进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我们长期的奋斗目标。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是国家大局,我们要适应国情,始终沿着国家发展的大方向,主动顺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之路。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这方面努力。
基于这种国情,我们提出了“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发展方针。有了目标,有了方针,怎么干?要有轻重缓急,要分步实施。刚开始那几年,我们主要着眼于残疾人迫切需要而又可能满足的基本需求,重点抓了抢救性的康复工程、扶贫解困、教育、就业等一些受益面广、花钱少、见效快的工作,给残疾人带来切实的、看得见的利益。我们做了很多实事,好事,同时,在残疾人事业的业务体系、组织工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环境条件等方面打了基础。现在看来,这种做法和安排是完全正确的。残疾人事业之所以有较快的发展,残疾人之所以得到较大的利益,我们之所以得到群众和国际社会的承认,无不得益于这八字方针。我看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是要坚持这八字方针,因为基本国情还是穷啊。
那么会不会有变化啊?也会有。比如,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深圳和其他一些沿海城市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前进一步,做一点前瞻性的工作,有些方面、有些领域向国际水平看齐,我看应该这么做。现在国家正进行“西部大开发”,这也是大局,我们残疾人事业也有一个参加西部大开发的问题,也有个加大西部工作力度的问题。不管怎么变化,总的来说主要是做“雪中送炭”的工作,但也要有“锦上添花”的工作。
回过头来看,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残疾人事业有了很好的理论、方针、政策和适当的发展步骤,从很低的起点、在比较薄弱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具有特色的路子。不能说没有问题、没有失误、没有偏差,但总的来说,大路子是正确的,今后支持走下去,不会错。当然还要解放思想,发挥创造性,进一步开拓发展这个路子。
二、要有一个运转良好的机制
所谓机制,是指构成一个系统的要素或部分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它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方式。任何一项事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不仅要有必备的要素,比如人、财、物、规章制度等,更要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就是使这些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联系起来,协调地运转起来。那么残疾人事业应该有一种什么样的机制呢?
我们残疾人事业的机制是政府、社会、残疾人及其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动作的机制。在这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及其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大家可以看看我在中国残联“三大”的讲话,工作机制题目下是讲政府和社会的作用,下一个题目讲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那时是分开讲,现在合起来讲。
首先是政府主导。政府是社会事务的管理者,负有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责任。政府又掌握着相应的资源和手段,比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社会保障、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等。残疾人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指出:“残疾人的处境必须根据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的文化来进行具体分析。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对产生缺陷的条件进行弥补以及对致残后的种种后果进行处理的最终责任都要由各国政府来承担。”我国政府对残疾人事业一贯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发展,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逐年加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兼顾特性,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国家还成立了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一位国务委员担任主任,几十个部门参加,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地方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协调机构。整个来看,运转越来越好,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国家羡慕我们,对我们国家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重要地位和它发挥的有效作用评价很高。
其次,是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事业为什么需要社会广泛参与,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简单说,残疾人就生活在社会里,残疾人是社会人,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残疾人问题的解决要依靠社会,这就产生了残疾人问题的社会性质。因此,无论从解决认识问题来说,还是从解决资源问题来说,残疾人事业都离不开社会。社会是蕴涵丰富的汪洋大海,残疾人事业是一支河流。残疾人事业要在社会的海洋里汲取营养,获得力量,发掘可利用的资源,积累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是不是因为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事业,社会力量就会自动参与呢?恐怕没有这么容易的事情。要靠呼吁、宣传、组织、发动,还要有一些制度化的东西。那么谁去做这些事情?当然少不了政府,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光靠政府也不行。还要靠我们自己去做,积极、主动去做,磨破嘴、跑断腿,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机会,这就产生了“社会化工作方式”。在一定意义上说,政府也是我们做工作的对象,要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当然更多的还是要面向社会。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努力探索社会化工作方式,有的干得很漂亮,有的也不尽如人意。比如一九九四年远南运动会,干得就很漂亮。但有些事情我们也干不动啊。更多的工作是在省市、在县区、在基层,我们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既艰辛又得法,富于创造性,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发动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明显,社会的广泛参与很大程度上要靠我们的社会化工作方式来实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的力量壮大,“小政府、大社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小政府”就是政府该管好的要管好,要强有力,比如说社会事务、残疾人事务政府要加强管理,而不该管的就不要管。“大社会”就是许许多多事情都要交给社会去办,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社会活力大大增强,残疾人事业可资利用的资源会越来越丰富,社会化工作方式也会越来越有用武之地。在以往工作成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要探讨如何形成接纳社会力量的机制和能力。这个问题我在第十三次工作会上讲了,我讲我们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好的能够接纳社会力量的机制。现在也不能说已经形成了,这就是说,动员社会以及社会化工作方式仍然是我们今后要大力加强的。
再次,是残疾人及其组织发挥重要作用。残疾人是残疾人事业的主体。残疾人的积极参与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目前情况下,这种参与作用的发挥,很重要的是通过残疾人组织来实现。中国残联当初成立的时候,从中国国情出发,确定了“半官半民”的性质。作出了融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于一体的定位。现在我们把它改成“亦官亦民”,意思是一样的,只是用了一个相对贴切的说法。“亦官”,就是残联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承担政府残工委日常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具有相应的只有政府才具有的工作条件和手段;“亦民”,就是残联作为残疾人的代表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利益,联系团结残疾人,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以民间的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实践证明,这种性质和职能的定位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年来,正是在残联的积极努力下,既推动政府,又动员社会,才有了事业的成就,有了残疾人状况的明显改善,有了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的深刻变化。可以想象,如果当初我们不作这种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片面地定位为“官”或定位为“民”,残疾人事业都不可能发展到现在这种局面。当时组建残联的时候,许多人说不要搞什么残联了,就搞一个国家残疾人局吧,这种声音非常盛,而且在残联成立后的一次工作会议上,还有大批的省残联理事长要求改成残疾人局,在当时看来提出这种要求也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如果当初定位为“官”,建一个残疾人事务管理局,那么我们的路子就会越走越窄,也许在哪次政府机构改革中被裁并掉了。如果当初只定位为“民”,成立一个单纯的民间残疾人代表组织,就不可能具备今天这样的工作条件、工作手段,不可能有现在这种资源和协调能力,也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开展工作。
那么,这些年来是不是机制运转得很好了,一点问题也没有呢?我看也还是有不足的。总体上看,我们在发挥“官”的作用方面做得还是不错的,当然也不是十全十美。但“民”的作用的发挥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代表性的发挥,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潜能来为残疾人服务等方面。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残联的作用,我们还设立了评议委员会和各类残疾人的专门协会。评议委员会是监督、咨询机构,监督执行理事会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五个专门协会分别联系本类残疾人,代表他们的利益,反映其特殊需求,使他们活跃起来。现在回头看,评议委员会、专门协会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执行理事会的工作有着很好的促进和补充作用。但是,必须看到,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评议委员会和专门协会有待进一步加强,这几年来已经提出这个问题了,从这两年已经开始加强了。还要加强!特别是专门协会,要进一步调动残疾人积极参与,使之更加生动活泼。这次我到上海看到,上海的专门协会就活动得很好,有稳定的经费,他们还要增加,我鼓励他们。一个专门协会五万元,他们还要加,我赞成。让大家活跃起来,积极起来,残疾人组织嘛!这样就能够把残疾人团结在我们周围了。现在个别地方残疾人是我们残联的对立面。如果专门协会活跃起来了,能够团结残疾人,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一个合理的机制非常重要,可以发挥长久的作用,它不会因人而变,也不会因人而断。这样一个机制现在已经初步形成,当然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在实践中要坚持这个机制,发展、完善这个机制,使机制的各个组成部分(政府、社会、残疾人及其组织)之间更加协调运转,发挥更大的效能。随着情况的变化,这种机制的内容也会有相应的变化,这是活的,不是死的。
三、要有一定的业务领域和相应的基础设施
有了好的路子、好的机制,还要干工作,也就是在业务方面我们要有自己的一套东西,这就是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宣传文体、法制建设、国际工作等基本业务领域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没有这些业务,残联就站不住脚。更重要的是,就谈不到为残疾人服务。开拓业务领域也好,建设基础设施也好,归根结底都是要为残疾人服务。
广而言之,国家残疾人事业的业务体系是一个大的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有许许多多的方面,比如立法、执法、政府工作、社会方面的工作、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工作,这些都是在国家残疾人事业这个大体系之内。这个大体系是相对完整的,而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体系是国家残疾人事业大体系的一个子系统,与大体系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不可分割,同时又在大体系中起着核心作用,作为一个最活跃的因素存在。残联的业务体系也是一个综合的业务体系,我们的业务体系这些年来逐渐地形成和发展,已包含多个方面、不同层次的业务领域,每个业务领域都有自己的业务范围和内容、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实施步骤和操作方法,各业务领域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形成了残联系统的业务格局。
实际上残联业务领域的开拓,是从小到大,从一个领域到多个领域,逐步开拓,直到形成现在的体系。最早我们是筹建康复中心,然后又抓儿麻矫治和白内障复明两项业务,后来变成三项康复,再后来发展到八项康复。教育工作,开始最突出的问题是招收残疾大学生,随后发现最主要的是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我们开设了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一项一项地开展起来。随着工作的开展,就业、教育、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各种问题都来了,解决残疾人的其他需求的任务也摆在了我们面前。加上国家能够提供的条件越来越好,这样我们的业务领域就从康复拓展到教育、就业、扶贫解困、宣传文体、法制建设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初步的体系,有了一定的规模。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残联组织也逐渐发展壮大,有了一些基础设施,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也逐步得到改善。
现在各省都有了自己的康复中心或培训中心,一部分县有了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一些乡镇残联也有了“窝”,有了电话这些基本工作条件。当然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领导重视的地方,基础设施就好一点,反之则差一些。总的来说,基础设施大体上逐步地建立了。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投了一些钱,计委专门拨了几千万元支持县残联的基础设施建设,陆陆续续有三百多个县得到帮助,有一百多个已经建成。我看投入还是少,以后再向计委多要点,不知能不能要下来?(郭建模:今年已往上报预算了,李嘉诚项目再加一点。)我们中国残联要钱,并不是都装在自己兜里了,也不是都装在你们省残联兜里了,要给基层,基层确实困难。特别困难的地方,要重点倾斜。
这些年来我们对业务领域的开拓始终遵循几个原则,那就是:一是群众最需要的;二是可能实现的;三是社会影响大的;四是效益好的、效率高的;五是有长远意义的、带基础性的。我们的基础设施不搞大而无当、不切实际的花架子,而搞切实需要的、实用的基础设施。我们着眼于起码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手段。中国残联的指导方针是克制的,我们一直在让大家不要超面积,不要超标。这里我要说一下,可能有些省、市、县盲目追求规模,一盖就盖几千平方米,最后完不成任务,这种情况是有的。从中国残联和整个残联系统来说,这个问题我们是要把关的,要有能力承担,要有实效。我看这些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大家都是认可的,在实际工作中也起到良好的作用。
在业务领域的开拓上,我们是有选择性的,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我们是非常实际的。那么说,我们的业务领域是不是就不能变了?当然不是。业务领域不是一成不变的,业务工作更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每一个业务领域,我们残联的投入也不都是相同的,也是有重点的。业务领域虽有相对的稳定性,但也要因时而变,因地而易。该巩固提高的就得巩固和提高,该调整的就得调整,该拓展的就得拓展。首先讲巩固提高。许多事情,我们以前做了,但是来不及做完、做好,现在要继续做下去。已经有成果的,如果不巩固,成果就会消失。我们要把相当的注意力放到业务领域的巩固、完善、提高上来。比如,宣传文体、基层建设、按比例就业、社区工作等要加大力度。在十三次工作会上我还提出,没有特别的原因,不做大规模的开拓,意思是把大部分力量用在巩固提高现有业务领域,把它切实做好,见到实效,干一件事情就要把它干好。其次讲调整。有些业务也需要做些调整,已基本完成任务的,比如儿麻矫治,就不再做了;该交给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的,比如补碘,就交出去。这样我们可以集中精力做好别的事。第三虽然不做大规模的拓展,但是开拓进取是不能放弃的。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又必须以我们为主来做的事,在条件许可(有时需要创造条件)时,我们还要适当开拓一些新的业务,比如我们的队伍已有八万多人,开展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包括思想教育已经刻不容缓;对原有的业务有些也要做一些适当拓展,如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维权工作。我再举个例子,互联网,将来互联网的作用非常大。这项工作中国残联已开始考虑了。残联系统最早建立网站的是浙江省上虞市残联,后来北京市宣武区残联上网了,郑州市残联上了网,然后是上海市残联。上海市残联的网站办得不错,上网的同志可以看一看。中国残联的网站正在建立之中。与此同时,有七八个残疾人建立了个人网站,办得很活跃,我看个人网站比机关网站办得要好。(郭建模:深圳办了“中华残疾人服务网”。)类似这样的工作该做的还是要做,不做就要落后啊!
当然这只是就全国总体而言,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大家可以有自己的安排,东、中、西部地区可以有自己的特点,按照自己特点和发展水平研究安排。
总之,一定的业务领域和基础设施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基础,更是残疾人事业的载体,它是我们为残疾人服务的基本要求和落脚点。就我国残疾人事业而言,就国家残疾人工作体系而言,凡涉及残疾人的,我们当然也要管,要持积极态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呼声,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我们不能只孤立在我们的小系统里,中国残联既是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又是残工委的秘书处单位,当然要协助政府统筹规划好全面工作,推动全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当然要为全国的残疾人事业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就是说,大系统与子系统相互联系,密切不可分割,我们的子系统又要发挥积极的、活跃的、核心的作用。
四、要有一支好的队伍
事情是人干出来的,没有人什么也谈不到,人是事业最活跃的因素。也就是说,首先要有人干事,其次这些人不是乌合之众,而要组织起来,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把力量凝聚放大,这样才能把事情干起来,进而把事情干好。残疾人事业之所以取得这么大的成绩,从“星星之火”走向现在的“燎原之势”,(有人说现在还不是“燎原”,还只是“燎原之势”。)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条,就是我们有一支在各方面比较过得硬的队伍和一个从上到下基本成形的组织。
回过头看这十几年我们的队伍和组织,变化真是很大,变化的过程中既有艰辛,也有喜悦。当初,不仅人少,人员结构和素质也没法跟今天比;组织是两摊,盲聋哑协会和基金会。基金会只是省级有,盲聋哑协会在三分之一的县有,但工作起来都相当困难。后来两会合并,建立了全新的残疾人组织,又经过这么多年,从上往下建,一步步走到现在。省一级残联早就建完了,又解决了计划单列、机构规格和级别等问题;地市一级(三百九十二个)和县一级(两千六百六十九个)陆续建起了残联;乡、镇、街道也建了组织、有了专干,当然还是初步的,是比较薄弱的,但总算有了一个基础,接触到了残疾人,能够直接为残疾人服务了,这也是件大事,是根上的事情。有这么个数字,全国有四万零一百六十二个乡镇建了残联,百分之八十八配了专职理事长,也就是专干。一九九六年机构改革,我们按照国务院的精神没有被削弱,还得到加强。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支八万多人的队伍。这在过去想也不敢想,前两年达到两三万的时候,我就高兴极了,现在有八万,真不简单呀!从根本上说,残联的产生、发展符合社会发展方向,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也离不开同志们这些年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拼搏奋斗和开拓进取。
我们有了一个组织和队伍,那么这个组织和队伍怎样建设呢?需要什么样的队伍呢?这是一个经常性的话题,每次工作会议都要讲,这次换个简单的说法,我看有这么几条:一是愿意干,二是能够干,三是有朝气,四是肯奉献,五是能自律。
所谓愿意干,就是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对残疾人有感情。再好的干部,不爱这一行,也不可能干好残疾人工作。这里有认识问题,有感情问题,也有个人志趣、意愿的问题。有些人不愿意来做残疾人工作,不能说他们不是好干部,也是好干部啊。但在残联工作却不愿意做残疾人工作,就不是好干部。我们尊重个人的志趣、意愿。凡是来残联工作的,他的志趣、意愿就是愿意干。愿意干,才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所谓能够干,就是要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所谓有朝气,就是积极向上,有活力,有创造性,有主动精神、进取精神。为什么这要作为一条呢?可能在别的单位,别的系统这样的要求不多,但在残联系统要强调这条,这是我们残联工作的特点。
所谓肯奉献,就是肯打肯拼,有牺牲精神,有献身精神;就是要顽强,要不屈不挠,要不图名,不图利,踏踏实实来做。
所谓能自律,就是要有追求,自尊、自爱,清正廉洁,对自己的要求要有高标准。
我们现有的这支队伍,我看是很好的队伍,在思想、作风、素质和精神状态等方面都是比较过硬的,是能战斗、能打硬仗、有活力的队伍。我清楚,残联的活真是难干,残联的工作队伍真是一支可爱的队伍。过去说志愿军是最可爱的人,我想残联的干部也是很可爱的。我们有些老同志(现在退休了),兢兢业业,尽心竭力,把工作生涯的最后一段时光完全奉献给残疾人事业,起到了重大作用。现在更多同志还在默默无闻地在这块事业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条件十分艰苦,没有钱,没有权,有的是工作,有的是困难。
就中国残联而言,我觉得我就对不起我们的干部,中国残联职工工资收入在一百三十多个中央单位中排在倒数第四,一些补贴项目发不出钱。地方残联就更困难一些。也有的地方残联自己创造条件,情况可能好一点。但到基层,一些县的工作非常困难。我到云南一看,残联的同志不但工资不高,而且还要贴钱。有个理事长,一年贴了一千多元,残疾人来了,请吃顿饭、买张车票,零敲碎打,都是自己掏钱。贵州铜仁有个县残联理事长用自己的家产抵押为残疾人贫困户贷款。这不是个别现象,我见过许多省的县残联全体干部以家产抵押,搞康复扶贫贷款。(郭建模:山西有个理事长拿自己所有的财产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作抵押,后来得了癌症住进医院,公费医疗报销不了,拿不出钱治疗。)山西朔州的曹巨宝为残疾人事业操劳,以身殉职,死在工作岗位上。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前几年湖南的一个理事长同志就死在工作岗位上[2]。我们这支队伍真是好队伍,大家要珍惜这支队伍,要多关心、爱护这支队伍,特别要关心、爱护基层的同志,要给他们以更多的帮助,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当然,力所不及是我们的痛苦。
现在这支队伍扩大得很快。队伍的教育和提高是个大问题、紧迫的问题。特别是新来的同志,对我们的事业还不够熟悉。到残联工作的同志多数来自党政机关,还不适应残联的定位。残联工作与其他党政机关工作不完全一样,有自己的特点,有开创性的一面,是亦官亦民的,既要政府的运转,又要民间的运转,同时它有三种功能,不光要管理残疾人事业,还要代表残疾人。如果不适应这个角色,就不适应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就不适应做残疾人的代表,这就有个转化的问题。
加强干部培训工作,不仅要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思想建设也要紧紧跟上,今后一个时期廉政建设也要加强。我觉得几万人的队伍,目前定位的问题还是大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山西省大同市的例子,残疾人为机动三轮车的问题两次集体上访。事情的大体过程是,现在中等城市都在整顿交通,大同市残联知道市里要整顿残疾人机动车,于是就跑公安、交通部门,跑市委、市政府,各方面疏通,跑了半年,搞了个方案。方案是按中国残联的要求来安排的。后来“三讲”,市领导要拿出成绩,要落实整改方案,要立见成效。市委、市政府突然下了道命令,把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一律取消,连代步也不允许了,这一下就炸了锅!残疾人就不干了,到北京上访。大同市残联这时候不知道该干什么,非常被动。政府的命令要不要服从?要服从。党委的决定要不要执行?要执行。残疾人找到残联,残联无法回答,残疾人群众就不信任你,就到北京上访。我提出严厉的批评,说你大同市残联为什么不维护残疾人利益,为什么不贯彻有关方针政策,不维护残疾人利益就不能干这个理事长。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也批评市残联贯彻政府决定不力。市残联感到非常委屈。这时中国残联、省残联派人下去做工作,大家统一思想,同时做市领导的工作,最后把这个方案改过来,让残疾人群众平静下来。
这件事说明什么呢?在处理这种问题的时候,残联自我定位把握得不好。在党和政府与残疾人之间起桥梁作用,就是残联的政治作用,讲政治就要起好这个桥梁作用,不发挥这个作用就是不讲政治。对于残联来说,既然代表残疾人,无论如何要维护残疾人的利益,如果政府作出不正确的决定,这就是你要把乌纱帽摘下来拿到一边的时候。维护残疾人的利益要力争啊!残联和政府是一致的,总的目标一致,工作步骤一致,但会不会在个别问题上产生不一致?也会有的呀!这个时候,就要看我们残联干部的勇气和智慧。
当时也有个别残联干部说政府不让开机动三轮车,那么咱们还是用手摇三轮车吧。我听了这话,火冒三丈。我现在跟大家检讨一下,当时我骂娘了,说他“混账”。我说我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就是用手摇三轮车的。三十年以后,残疾人早就坐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机动三轮车了,倒说不能开机动车了,要用手摇三轮车了。当然有人愿意用手摇三轮车,那是另外一回事。残联的干部说出这样的话来,确实不应该。什么立场?什么感情?什么觉悟?我认为大同市残联的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面对这样一个相对复杂的环境,没有找准自己的定位,不知道如何应付,束手无策。残疾人的一些代表人物,确实是有缺点的,不易沟通,但市残联不敢去接触,怎么为残疾人工作呢?后来大同市残联认识提高了,做法改进了,做了各方面工作,把事情做好了。山西省残联就此专门向我和建模同志写了报告。我在报告上批了几句话:“基层工作十分艰难,摆好位置既要思想到位,又要有一个过程,有一定典型性。”我们对基层的同志还是爱护的。(https://www.daowen.com)
这件事所反映的问题我觉得不是个别的现象,在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值得我们深思:怎样树立代表残疾人的思想,怎样沟通政府和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怎样发挥好政治作用,怎样联系残疾人群众,怎样争取残疾人的领袖人物,怎样把残疾人团结在自己周围?我看上海解决机动三轮车问题的做法就很好。上海残疾人机动车也存在许多问题,机动三轮车要管理,要置换,有没有反对的残疾人,有没有反对的残疾人领袖?也有。但上海市残联把反对的那些人找来座谈,共同商量问题,解决问题,跟他们讲清楚道理,整个工作“以人为本”进行,充分考虑维护残疾人的利益,问题解决得非常漂亮。
所以说,残联队伍的素质还要大幅度提高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这是今后一个重要的工作。
五、要有一个好的外部环境
残疾人事业要健康持续发展,除了以上所说的几个方面,还必须有一个好的外部环境。残疾人事业作为一项社会事业,不是孤立地存在于真空中的,而是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并受到环境的作用和影响。良好的环境,可以促进事业的发展。反之,则对事业发展起限制和制约作用。
这些年来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正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大环境中实现的。大家试想一下,假如现在还搞“以阶级斗争为纲”,今天的残疾人事业会是什么样子?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具备良好环境的同时,也要主动适应环境,抓住并充分利用环境所提供的条件、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果不发挥人的主动性、创造性,无所作为,坐等天上掉馅饼,那么再好的环境也没有用。另一方面,还要主动改变环境。当环境中存在着对事业不利的因素时,我们要积极努力去加以改变,变不利为有利。
外部环境包括哪些呢?我看大体可以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法律环境和群众环境。我想的这几条不一定很全,大家还可以讨论。
首先是政治环境
从政治上看,我们是有优势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通过发展生产力,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发展残疾人事业,就是要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可以说,残疾人事业的目标与党的宗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完全一致的。残疾人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平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受到法律保障。残疾人及其亲属的代表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并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呼声。总之,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这个制度的政治优越性,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的保证。政治优势非常重要,实际上中国的残疾人事业与同等发展水平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比它们强得多。没有这个政治优势,就做不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团结,又争取到一个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从而保持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这为残疾人事业的崛起和发展提供了极其难得的历史机遇。残疾人事业正是抓住了这个机遇,乘势而起,发展壮大的。我相信,只要这样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能够继续保持下去,残疾人事业就会发展得更好。
根本目标一致,社会安定团结,党和政府支持残疾人事业,这些都是好的政治环境。
当然,也不排除受到某种偶然性的、意外的政治社会因素影响的可能。偶然性就是打仗。比如最近台湾选举,陈水扁当选,使两岸关系复杂化。假如台独势力一意孤行,挑动战争,那我们就要受到影响。当然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
我们有一个好的政治环境,大家往往不注意。反过来回头认真看一看,假如没有这样好的政治环境,我们不可能把残疾人事业发展得这么好。
第二是经济环境
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GDP年均增长率百分之九点七,经济总量现已跃居世界第七,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目前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还要加入WTO,还要进行西部大开发。总之,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活跃、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发展的经济环境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有利的。
经济是基础,经济发展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经济发展了,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才会加大。首先是把蛋糕做大,然后切得才可能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财政政策的变化,我们还要继续把蛋糕多切一点。总的来说,蛋糕大了,我们就可以多切。现在中央财政给残联的事业费和专项经费,每年是几千万元,这些钱多数是拨到地方,用于各项业务。地方财政的投入不会像中国残联这么大,但加起来远远不止这个数。钱多了,我们就可以为残疾人做更多的事,残疾人事业就可以发展得更好。另一方面,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我们希望蛋糕大,但是现在我们的蛋糕确实还小,回旋余地还不大,量入而出、过紧日子恐怕还是长期的,不可能很快地改变。
当前我国经济生活的最大课题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对这样一个环境,残疾人事业如何应对,这是个大课题。去年我在全国省级残联理事长研讨班上谈了这个问题,我是抛砖引玉。我明确地讲,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堂堂正正地说,有不利的因素,而且不利的因素还相当多。我们残联怎么办,在理事长研讨班上我提出九条,给大家一个靶子,希望大家来讨论。今天我不详细论述,只把题再点一下:
1.残疾人要积极参与竞争;
2.强调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保护作用;
3.着眼于分配环节的两次分配;
4.搞好资金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政策性运作;
5.残联要旗帜鲜明地保护残疾人;
6.注重社会化工作方法;
7.要越来越学会运用法律手段;
8.努力创造好的文化环境;
9.发挥共产党的政治优势。
经济环境的一个大问题主要是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我希望同志们积极起来,对这个问题的实践,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紧迫的课题。
第三是文化环境
文化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广义上的文化无所不包。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化环境大致说的是社会的精神文明方面的内容。好的文化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和体现,同时又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好的文化环境。实践证明,正是由于有了一个好的文化环境,我们的社会才会比较正确地看待残疾人、认识残疾人问题,才能做到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一个好的文化环境,它的社会成员,有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整个社会有着良好的道德基础、友爱和谐的社会风尚等,在此我不多说了。今天想说的一点是,在今后,我们应该继续把人道主义旗帜高高举起来。所谓人道主义,就是要讲人道,以人为本,把每个人当做人来看,尊重人的权利、价值。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主义的思想意识积淀很深,渗透到许许多多人的思想之中。“文化大革命”为什么发生?没有封建主义在人们心底的沉淀,不可能搞出个人崇拜,更不可能出现“文革”。我认为在中国人道主义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不是强了,过头了,而是弱了,很不够。这些年来,我们在人道主义的宣传和实践上做了很多工作。尽管我们没在理论上作出很重大的突破,但是日积月累,人道主义逐渐开始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也逐渐为社会所接受。现在我们说一个人不人道,那是对他非常严厉的谴责。江泽民总书记在《自强之歌》序言中倡导人道主义,这在推进人道主义的进程中是有历史意义的贡献,它为我们高举人道主义的大旗开辟了新的道路。人道主义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一个思想体系,它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思想之一,这些方面都需要我们继续做工作。今后我们残联系统还是要高高地把人道主义大旗举起来,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四是法律环境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这些年来,国家法治化的步伐明显加快。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进入一个法治社会呢?我看还远远不是如此,但我们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以前多次跟大家讲过,中国从传统社会走过来,法家从来不是占主导地位的,儒家从来都是占主导地位的,不是“法治社会”,而是“情理社会”。西方在希腊时期就是法治社会,东西文化沿革不同,但是我们要走向法治社会。现在看来,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这对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有利的因素。
首先,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一个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有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专门规定。《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数十部重要法律也有保护残疾人权益的规定。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有《残疾人保障法》这样一部专门法。从残疾人领域来说,这是一部专门法;对于我国的法律系统来说,《残疾人保障法》也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保障法的出台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接着,各省都制定了保障法的实施办法,国务院又颁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最近,八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也很重要,本来想搞一个就业条例,但是,因为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问题还在变化之中,所以就先搞了个“若干意见”。它同教育条例有着相同的重要性。很多市、县、乡(镇)、村针对残疾人的需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当然,还有执法检查,政府部分依法行政等。这样,从上到下,从宪法到村里的村规民约、扶助规定,构成了一个初步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一个宝贵的成果,还要继续建立、继续落实。
其次要使残疾人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使群众懂得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这就要进行教育、宣传。这些年来,国家开展了“二五”、“三五”普法活动,将《残疾人保障法》也纳入其中,进行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知道了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观念增强,广大残疾人的维权意识也增强。我们的法治宣传教育在面向社会的同时,也要积极面向广大残疾人。残疾人组织要做好这项工作,专门协会也要做些这方面的事情,特别是聋人协会,要把聋人组织起来学习法律;还有学校,特别是聋校、盲校要加强法治教育。总之,要增强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使残疾人既守法,又懂得依法维权。
三要依托社会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现在大约有近一千三百个县司法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对权益受到侵害又没钱打官司的残疾人免费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减免代理费等,受到残疾人的欢迎。各地从实际出发,创造了许多非常好的做法和经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种方式将来可能越来越多地成为我们残联的一种工作方式。现在主要是通过政府行政手段解决,偶尔可以通过传媒解决,将来可能更多地要诉诸法律解决。一个地区只要有一件震动人心的诉讼案件,能够解决残疾人问题,就会震动一片,发挥教育作用。光靠正面教育不行,打赢一两场官司,大家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各省、各市可以有计划地打一两场维权的胜仗,这也可以说是普法。
四要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权益的犯罪行为,特别是以残疾人为对象、利用残疾人弱点的犯罪行为。这次召开第八次国务院残工委会议的时候,公安部的同志就提出这个问题。现在出现了一些新的苗头,就是针对残疾人、以残疾人为对象、利用残疾人弱点的犯罪行为,如针对聋人听不见的弱点进行犯罪等。还有犯罪团伙行为,这更要严厉打击。在这方面,各省同志要注意,发现苗头,及时掐住。中国残联要和公安部协调起来,个人犯罪要严厉打击,更重要的是绝不能让那些针对残疾人弱点的犯罪团伙存在。
总之,我们相信,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这些问题会逐步解决,残疾人事业的外部法律环境会越来越好。我们残联的同志也将越来越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残疾人权益,推动事业发展。
第五是群众环境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在一定意义上讲残疾人事业是“人心工程”。没有群众的理解、支持,脱离了社会力量,残疾人事业就没了基础,成了“孤家寡人”。群众理解、参与的程度是衡量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只有广大群众充分参与,才能树立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创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好的群众环境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这就要我们努力去创造,简单地讲,一是宣传群众,争取同情支持,争取人心;二是组织群众,开展助残活动,形成风尚。
首先是宣传群众,有这么几点:一是给群众正确的残疾人观。这方面内容很广泛,要把残疾人当人看,尊重残疾人的人格,不把残疾人看成“瞎子”、“聋子”、“拐子”,要有爱心。二是用优秀残疾人的自强不息精神教育群众。我们的报告团对残疾人自强模范的宣传,就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张海迪这样的榜样,作用和影响都是很大的。三是用残疾人工作自身的形象争取群众。残联干得好,群众就信任,干得不好,群众就不信任,就不会帮助你。这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有时候,我们干得非常好,群众一时却不理解。比如一九八八年残联刚成立时,社会上一些人不理解我们,那时候工作非常艰难,很多老理事长都知道,但那是个别情况。只要我们努力工作,发扬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就能够争取社会的支持,争取社会的同情,争取人心。四是用残疾人文化体育感染群众,这个我们做了很多,在这就不多说了。
其次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开展助残活动,形成风尚。这些年来我们开展多种方式的群众扶残助残活动,如“志愿者助残”、“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一帮一、众帮一”、“帮包带扶”、“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等,为残疾人解决了大量的实际困难,改善了他们的状况,增强了他们参与社会的信心和勇气,效果好,影响大。从众多扶残助残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事迹中,我们可以真切地看到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看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思想的巨大力量。
总的来看,这些年来,我们残疾人事业所处的群众环境越来越好,全社会越来越理解和支持残疾人事业。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大为改善。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这是一个持续的、渐进的积累过程,也许一年两年感觉不明显,但是十年八年下来就会有明显的感觉。现在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与偏见大大减少,一个新的良好的群众环境正在形成。
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是个大课题,希望大家解放思想,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为我们这个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注释】
[1]这是邓朴方同志在第十四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的主题讲话。
[2]邓朴方同志一九九○年春赴湖南进行调研,湖南省县残联建设还未开始。湖南省残联理事长胡盛穆同志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不顾有病在身,跑遍了大部分县区,极大地推动了县级残联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