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DIC发生与发展的因素
1.单核-巨噬细胞系统功能受损 单核-巨噬细胞系统具有清除循环血液中的凝血酶、纤维蛋白、纤溶酶、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其他促凝物质以及内毒素等物质的作用。当这一功能严重障碍或由于吞噬了大量坏死组织、细菌或内毒素而使其功能处于“封闭”状态,可促使DIC发生。长期大量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也可使该系统功能低下,诱发DIC。
2.肝功能障碍 肝脏既能合成某些凝血因子及某些具有抗凝或促纤溶作用的物质,又能灭活某些已被激活的凝血因子。当肝功能严重障碍时,可使凝血、抗凝和纤溶过程失调,诱发DIC。(https://www.daowen.com)
3.血液的高凝状态 妊娠妇女,尤其是妊娠末期,血液中血小板及多种凝血因子(因子Ⅰ、Ⅱ、Ⅶ、Ⅷ、Ⅸ、Ⅹ)均增多,而具有抗凝作用及纤溶活性的物质(如纤溶酶原活化素、抗凝血酶Ⅲ)减少,使孕妇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因此,当产科意外(如宫内死胎、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等)时,易于发生DIC。严重酸中毒患者,血小板聚集性增强,并释放一系列促凝物质,其血液高凝状态也是DIC的诱因之一。
4.其他 休克导致微循环严重障碍时,血流淤滞,血液浓缩,血细胞聚集,有利于DIC的形成,临床上不恰当地应用纤溶抑制剂(如6-氨基己酸等药物)过度抑制纤溶系统,也可导致DIC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