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中异常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节 按摩中异常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一、晕厥

有些患者,体质过于虚弱,对疼痛非常敏感,或在按摩时过饥、过饱、过度紧张和劳累,若在此时按摩手法过重,就容易引起晕厥。所以对体质虚弱和疼痛敏感的患者使用手法时,应以轻柔为主,被动运动类手法应在患者能忍受的范围内,尽量减少运动幅度和频率;对过于饥饿的患者,一般不宜按摩,或先让其服用一杯糖开水后再行按摩治疗;在进餐后30分钟以内一般不作按摩,特别是患者的腰部和腹部;精神过度紧张的患者,治疗前应充分说明按摩手法的治疗过程,以消除患者的紧张心理,争取患者的主动配合。

按摩治疗过程中,若患者出现晕厥、胸闷、头晕眼花、心慌等症状,应马上停止手法操作,指掐人中穴至其苏醒,或让患者卧床休息,并轻揉内关穴,必要时静脉推注20毫升50%的葡萄糖液。

二、疼痛加重

按摩治疗椎间盘病变、软组织损伤等急慢性病症时,若治疗时用力过度,刺激时间过长,加上患者为初次接受按摩治疗,常会发生疼痛加重现象,这属于正常的肌肉反应,一般治疗后1~3日即可消失。应事先向患者说明,同时尽可能减轻按摩时的力度。

三、破皮

用擦法和指揉法时会出现皮肤表面有擦伤、出血、破损,这多是因为手法使用不当。出现皮肤破损后应在局部涂上红药水,避免在破损处操作,并防止感染。但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在下次使用擦法时,不能硬性摩擦,可以视情况使用介质。

四、骨折

按摩时手法不当或过于粗暴可引起患者骨折,导致按摩部位疼痛剧烈,不能活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多是按摩手法不当或超出了患者生理限度和耐受范围。如出现骨折要及时进行整复和固定。

对于可能引起骨折的患者,要注意手法不宜过重,活动范围应适度的由小到大,并注意患者的耐受情况,以免引起骨折。(https://www.daowen.com)

五、出血

按摩时除了刮(拧、挤)瘀之外,一般无皮下出血现象。若出现局部皮肤有红肿、青紫、瘀斑现象,说明是皮下出血,这多是因为按摩时手法过重引起的。

预防出血应做到按摩时手法不要过重,特别对于血友病患者,手法更需柔和,对急性软组织损伤的患者不要急于使用湿热敷(一般在l~2日后,皮下出血停止,再配合使用),这样可以防止出血现象。

若出现微量的皮下出血或局部小块青紫时,一般不必处理,可以自行消退;若局部肿胀疼痛较剧烈时,青紫面积大而且影响到活动功能时,可先做冷敷止血,再做热敷或在局部轻柔按摩,以促使局部瘀血消散吸收。

此外,为了突出保健与治疗的作用,避免盲目施术而浪费时间,就要求做到手法准确、见效快、时间短,既做到医者用力小,患者痛苦少,又能解决问题。因此,在家庭保健按摩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对急性损伤者,若局部肿胀瘀血,不便施用手法,应先在周围及远端诱导取穴和在损伤的关节处做轻微的屈伸、旋转活动,先消肿散瘀、疏通经络、安神止痛,然后再具体根据损伤情况施用对症手法。

2.对于慢性损伤、劳损者,可先以受损部位为主要施手法处,然后在与其有关的经络和穴位上加以诱导治疗。如腰肌劳损,因病程长久使局部肌肉组织产生了代谢障碍,常能触到明显的条索状反应物,这时就要照上面的方法治疗,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3.“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原则。如腰痛者,同时又出现了岔气或落枕,这就要先将其岔气或落枕治好,再治腰痛。同时,对慢性腰痛的患者,应注意从补肾、强健腰肌入手,抓住根本,才能使按摩行之有效。

4.在按摩中,应遵守“前病后治,后病前治,上病下治,下病上治,左病右治,右病左治,中间痛取两边,两边痛取中间”的原则。对于一些局部治疗效果不是很理想或无法承受的情况,不妨采用此法。如肩周炎的肩痛可取小腿前侧的条口穴,经按压后便可收到缓解肩痛的作用;如腰部酸痛,前弯加重时,可用两手捏拿脐上腹肌处,便能起到松腰止痛、加大腰部活动范围的效果。

5.在按摩中,应根据病症的寒热、虚实,并结合其他一些具体情况,掌握中医学“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寒则热之,热则寒之”的原则。按摩的补泻是根据患者体质的强弱、病情的虚实、脏腑机能的盛衰、年龄的大小而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病为虚征、年老体弱者,在治疗手法上应用补法。对于年轻体壮、病为实征者,在治疗手法上应用泻法。对于脏腑虚实关系较小者与某些骨伤科疾病,可采用平补平泻的手法。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手法的力度上都应以患者能感觉到而又能忍受的力度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