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是否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52.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是否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说工伤治疗和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包括农民工)首先要做的两件重要事情,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需要关注的第三件大事。无论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还是《工伤保险条例》,都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必经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不是在工伤治疗初期进行,而是在伤情比较稳定的阶段进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