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结 语

经济学说史和现代经济学理论表明,政府的具体职责是一个动态的序列组合,不同时期,各种职责的重要性不同。在斯密时代,主张政府担当“守夜人”的角色,职责是提供公共品。凯恩斯时代,针对有效需求不足主张政府干预经济,强化政府的经济职责。当资源环境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危及人类生存和延续时,加强政府环境保护职能便成为必然。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环境和环境保护的外部性及环境质量的公共物品性使得市场机制在环境领域出现失灵或失效。环境问题的市场失灵为政府介入环境保护提供了前提和必要条件,从而产生了政府管制环境问题的一般要求,即环境管理上升为国家职能。基于这一点,发达国家提出了“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正如世界银行在《1992 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的:“在过去 20 年中,各国人民已经懂得了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应该更多地依靠市场,而较少地依赖政府。但是,在环境保护领域恰恰是政府必须发挥中心作用的领域,私人市场几乎不能为制止污染提供什么鼓励性措施”。美国学者勃布·罗滨逊也指出:“市场经济并不能成功地保护环境,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 ”

政府进行环境干预不仅是必要的,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较,政府在行使环保职能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1]:(1)政府有征税权。政府可对污染企业和绿色企业实行差别税,也可对绿色产品和非绿色产品征收差别税来引导生产和消费,并对环保产业给予必要的补贴。(2)政府有禁止权。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禁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3)政府有处罚权。政府通过立法对破坏环境者进行处罚,如对企业违规偷排污水处“罚款和停业,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4)节省交易费用。政府通过要求参与来对付环保中的搭便车者,对于那些可从公共物品中获利的人,则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成本;特别是在政府建立完善的社会环保体系后,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充分、逆向选择和搭便车所提高的交易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摩擦费用。[2]

纵观世界各国的环保史,我们不难发现,这种政府加强环境管理的职能,不仅是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也是各国政府扼制环境恶化的唯一途径。伴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及环境状况的不断恶化,加强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能已日益成为各国政府有效地处理环境问题的根本手段。但另一方面,环保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发挥作用提供了潜在空间,政府干预可以弥补市场机制之不足,但是政府本身也存在着效率问题,且影响广泛。政府失灵将给社会带来更大灾难,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环境质量恶化、自然资源耗竭,威胁着我国这个全球第一人口大国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危及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潜力。为抑制生态恶化、保护环境,我国已经建立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政府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相关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应当说,现行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对于加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一体制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障碍,严重影响了环境保护的力度。面对新世纪严峻的环境问题,我们一方面,应寻求新的发展途径和消费方式,以减轻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在强调政府在环境保护事务中继续发挥主导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并借鉴国外环境管理体制的有益做法,通过进行有利于加强我国环境保护的制度创新,建立更加综合、更加有预防性和更加富有社会参与性的环境管理新机制和新模式。(https://www.daowen.com)

保护全球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解决好环境问题,符合中国发展目标,是 13 亿多中国人民的福祉所在,也是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体现。中国政府和人民将与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一道,共同保护美丽的地球家园。

【注释】

[1] 世界银行. 1997 年世界发展报告.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25.

[2] 钱箭星. 环境保护:21 世纪政府的主要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1):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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