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诉讼能力老人

无诉讼能力老人

又称无诉讼行为能力老人。指不能以自己的行为有效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能力的老年人。一般是指年事很高或患有老年性痴呆以及其他有严重脑损伤疾病的老人,以至丧失了正常的思维和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这在法律上,就被称为无诉讼行为能力老人。当事人如无诉讼行为能力,就没有资格亲自独立地进行诉讼活动。老年人若处于无诉讼能力状态,作为诉讼当事人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只有如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