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老人保健法

日本老人保健法

日本政府1982年8月17日制定颁布的第80号法律,1983年、1984年和1985年又先后作了三次修改,共有7章87条。其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壮年时期起,就实施预防、治疗、体能训练等综合性的保健措施。二是加强医疗和医疗以外的保健事业,如发放健康手册、进行健康教育、咨询、体检和机能训练等。三是老年人医疗费开支要由国家、地方自治体、医疗保险部门和患者本人共同承担(主要是指已加入医疗保险的7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65岁以上有一定残疾的老年人)。四是由于老年人多病且慢性病较多,要尽量把住院治疗改为家庭治疗。五是要帮助老年人及其家庭了解防病治病常识,改善治疗条件,创造适合老年人看病的环境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