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人身自由权

老年人人身自由权

所谓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时起直到死亡为止自始至终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狭义的人身自由权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权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权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权是老年人行使其他一切自由权利和从事各种社会生活的前提。老年人的人身自由权主要有以下内容:(一)老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老年人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老年人的身体。(二)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老年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任何方法对老年人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三)老年人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老年人的住宅。(四)老年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老年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五)老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老年人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老年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