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六法
指日本政府关于涉及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保障体系的简称。该体系共有六部法律,故简称为“老人六法”,或“日本老年六法”。这六部法律分别为:1951年颁布的《社会福利事业法》、1954年颁布的《厚生年金保险法》、1958年颁布的《国民健康保险法》、1959年颁布的《国民年金法》、1963年颁布的《老人福利法》和1982年颁布的《老人保健法》。由于这六部法律将有关老年人权益的各个方面作出了周全、具体的规定,使日本老年人的权益从法律上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