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后的赡养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变化而终止。”另外,关于老年人再婚后子女能否免除其赡养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并且,如子女不履行其赡养义务发生纠纷,可要求子女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赡养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子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如子女拒不履行其赡养义务构成遗弃,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https://www.daowen.com)